app开发者平台在数字化时代的重要性与发展趋势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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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3
本文目录一览:
如下:
各位家长、学员:
您好!2020年XX培训机构开班的课程本周开课啦。
具体时间如下:
X月7日(周四)。
X月8日(周五)。
X月9日(周六)。
X月10日(周日)。
温馨提示:
请家长登录“XX培训中心”微信公众号,进入个人账号可通过“已付班级”查阅所报读班级的开课日期、上课时间及上课地点,请按时来上课哦。如非变动,不再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为了给孩子更好的学习环境,我宫部分教学区域已开始了更新改造工程,施工围蔽期间,请家长带领学生按指引方向进入教学楼,不要在施工区域停留和逗留,不要攀爬、翻越施工隔离墙,严禁进入施工工地,注意学生的人身安全。
网络课程就是通过网络表现的某门学科的教学内容及实施的教学活动的总和,是信息时代条件下课程新的表现形式。它包括按一定的教学目标、教学策略组织起来的教学内容和网络教学支撑环境。其中网络教学支撑环境特指支持网络教学的软件工具、教学资源以及在网络教学平台上实施的教学活动。网络课程具有交互性、共享性、开放性、协作性和自主性等基本特征。
办公一网通办线上培训通知的时候一网通办线上培训通知,基本可以说是在写文档,这个时候就需要去运用范文模板。范文的结构和思路非常值得我们借鉴,从哪些方面来着手写范文呢?下面的内容是栏目我为大家整理的举办培训的通知怎么写,希望对一网通办线上培训通知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举办培训的通知怎么写【篇1】为不断提升XX系统管理水平,培养优秀XX管理人才,进一步提高公司XX人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公司将于X月X日起举办XX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及地点
培训时间为X月X日-X月X日, X月X日17:30前报到;本次培训由XX承办。培训地点为XX(北京市XX区XX路XX号),联系人:XX,联系电话:。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本次培训参培人员为公司XX系统有关人员。各部门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参加本次培训,不得影响正常XX工作,学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主要培训课程
本次培训将采取外聘教师与内部培训师授课相结合的方式,详细课程安排见培训手册(学员报到时发放)。
四、其他事项
(一)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合理安排人员准时参加,并做好参培学员培训期间的工作安排,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二)请参培学员做好参培准备和工作安排,自备笔记本电脑、运动服与运动鞋。培训期间将采取封闭式管理,一律不得请假。
(三)请各部门于X月X日前,将参培人员名单报公司XX部,联系人:XX,电话:XX。
XX年XX月XX日
举办培训的通知怎么写【篇2】XX局:
为宣传和贯彻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税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最新环境立法,使环保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及时了解、准确掌握近期环境法律法规制修订内容,提高业务水平,根据《环境保护部20xx年度培训计划》安排,我部决定举办20xx年第2期新环境法律法规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xx年9月11日至15日(11日报到,15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
XX技术交流中心。
三、培训内容
(一)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专题介绍;
(二)环境保护税法专题介绍;
(三)新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专题介绍;
(四)“两高”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解读;
(五)环保体制改革最新进展情况专题介绍。
四、培训对象
各省级和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每单位限报3人。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由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承办。
(二)请各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并将报名表(见附件)于20xx年9月1日前传真至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
(三)培训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往返交通费自理。
(四)培训班报到当天8:00-20:00,在北戴河火车站安排接站。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
电话:
传真:
(二)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
电话: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xx年8月4日
举办培训的通知怎么写【篇3】各县市区经信(科)局、各相关企业:
为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水平,决定采取政府为企业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免费为企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首期培训于20xx年10月25日开班,培训对象为装配钳工、维修电工和车工,三个工种培训分别由株洲市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商业技师学院和株洲职工大学承办。请各县市区经信(科)局和相关企业认真查阅三所培训学校的开班通知,积极组织、踊跃报名。报名截止到20xx年10月20日。
报名联系人:周志高 1597337xxxx
钳工班 史化光 1387332xxxx
电工班 贺 科 1893212xxxx
车工班 盛 丰 1397414xxxx
株洲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xx年9月29日
举办培训的通知怎么写【篇4】为认真落实和完成省残联下达的盲人定向行走目标任务,市残联决定于20xx年11月15日-30日举办“市第三期盲人定向行走培训班”,共培训视力残疾人90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xx年11月15日-30日,11月14日下午4点报到;
(二)培训地点
市特殊教育学校(西区河石坝)。
二、培训任务
东区15人、西区15人、区20人、县20人、县20人,参加培训的视力残疾人要求精神、智力健全,且45岁以下无肢体残疾。
三、食宿及学员到校的组织输送
1、参加培训的盲人自备碗筷和换洗衣服、洗漱用具。
2、培训期间盲人及工作人员的食宿不交费,统一由市残联和市特殊教育学校安排;
3、请各县(区)残联统一派专人将参加培训盲人按时送至培训地点报到,培训结束后送回当地。
四、授课和日常管理
(一)统一订购教材,由市特殊教育学校组织授课。
(二)由市残联康复中心派1人、各县(区)残联派1人与特校管理人员共同负责培训班的日常教学和生活、安全管理及值班等工作。
五、具体要求
1、请各县(区)残联做好参培人员的组织和输送工作;培训人员名单务必于10月15日前报市残联康复处,电话:电子邮件:
2、工作人员必须按职责做好盲人培训日常工作和安全检查工作;
3、盲人在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若遇紧急特殊情况须请假者,必须经培训班班主任准假,在有工作人员陪伴的情况下才能外出;不请假私自外出,后果自负;
4、工作人员有事外出必须请假;
5、年末将对盲人定向行走工作进行目标考核。
举办培训的通知怎么写【篇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新形势下办公室工作,全面提升办公室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我院决定举办林业系统办公室主任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公文写作、信息化建设、应对媒体、突发事件管理、公务礼仪等。
二、培训师资
培训班将邀请国家林业局、中央党校、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传媒大学、外交学院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主讲,并结合有关问题进行现场交流与研讨。
三、培训对象
林业系统有关单位办公室主任或业务骨干。
四、培训证书
培训合格者,颁发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培训证书。
五、培训时间、地点、费用
第一期 xxx年5月 23-27日 武汉
第二期 xxx年6月 20-24日 昆明
培训费85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另计。
六、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1、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报名,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也可直接报名;
2、请各单位于5月16日前(第一期)和6月13日前(第二期)将报名回执(见附件)发送邮件或传真到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以便统一安排和发送报到通知。
3、本培训班通知将在xxx培训网登载。
举办培训的通知怎么写【篇6】**学院全体学生:
为进一步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四进四信”活动深入开展,深入落实《**大学素质教育规划纲要》,促进德智体美四育融合,学院决定举办第一期**大学物理科学学院学生干部培训班。
本次培训将安排理论授课、主题研讨、参观实践、素质拓展、学生活动主题立项等内容,以期通过培训的实施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促进不同年级学生活动的沟通交流,提高学院团学干部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效果。现通知如下:
本次培训班时间从3月下旬至4月下旬,培训内容详见培训手册,培训名单见附表。开班仪式暨第一次课程定于3月23日(周三)晚上7:00在三教**举行,请以下同学参加,若不能参加本次开班仪式课程或培训,请本人持书面请假说明于3月23日上午11:30前,交至院团委(**109)并说明情况。
联系人:**
电话:********。
**学院团委
20xx年3月22日
举办培训的通知怎么写【篇7】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某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某港区分局,市局各处室(单位):
根据《xxx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员工培训计划》的要求,为提高基层国土资源所及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经研究,定于4月17-20日分两期举办相关人员综合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国土资源管理相关业务知识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
二、参加人员
全市国土资源所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全体工作人员。
三、时间与地点
培训分两期举办,每期一天半。第一期4月17日下午13:30前办理报到手续,14:00开始培训;第二期4月19日上午8:30前办理报到手续,9:00开始培训。地点均在某市委党校北校区8号楼报告厅。
三、其他事项
1、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安排参训人员,确保培训对象全员参加培训。国土所人员的65%参加第一期培训,35%参加第二期培训,窗口工作人员全部参加第二期培训。
2、请各单位每期确定一名组长协助市局做好培训相关工作。
3、住宿费用自理。
4、请各单位将报名表于4月14日上午下班前报市局人事教育处。
联 系 人:张俊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某市国土资源局
xxx年4月8日
举办培训的通知怎么写【篇8】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我校新媒体建设,促进校园主流媒体融媒体转型,加强新闻宣传队伍建设,提高宣传干事、新闻我、通讯员以及校园新闻媒体(以下简称校媒)记者和我等新闻宣传骨干的业务水平,并为其提供相互学习和交流的平台,以适应融媒时代的校园新闻舆论工作。经研究,党委宣传部决定举办全校20xx年新闻宣传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宣传干事、新闻我、通讯员和校媒记者、我以及新闻爱好者。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10月14日、10月15日、10月21日、10月22日、10月28日、10月29日(上课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主校区望庐楼101教室。
三、培训内容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新闻宣传工作规章制度、新媒体新闻报道写作(含微博、微信写作技术)、广播电视新闻写作、通讯写作、新闻评论、新闻报道摄影等(共12场专题讲座)。
四、培训形式:采取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稿件分析、研讨互动、观摩考察相结合等方式。
五、考勤考核:学习培训期间,实行点名考勤,学完必修课程并考试合格,颁发结业证书。
六、报名方式:
1、由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统一报名,于10月10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或填写电子表格发送至
2、校媒记者、我以及大学生记者团新成员等可以统一报名,或加入培训QQ群填写表格直接报名。
党委宣传部
20xx年9月15日
举办培训的通知怎么写【篇9】为贯彻落实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多层次多途径组织我区在岗员工、新成长劳动力、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我区的劳动者劳动技能和综合素质,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局与肇庆市技师学院联合举办企业在岗员工技能提升免费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有意愿参加培训的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的本省户籍城乡劳动力及外省来粤务工人员。
二、开设工种:
A类机电、汽车专业:数控车工、数控铣工、汽车修理工、汽车维修电工
B类机电、汽车专业:维修电工、加工中心操作工、车工、电焊工
C类机械、烹饪专业:工具钳工、机修钳工、叉车司机、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会计软件应用(用友软件)、办公软件应用
三、培训费用:
先收费后补贴,根据《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肇人社发〔20xx〕295号)补贴标准享受补贴。
四、培训时间:
周六、日。(或与培训单位共同拟定培训时间)
五、报名事项:
1、开班时间:每月1期(或与培训单位共同拟定培训时间)。
2、报名资料:身份证复印件1张,学历证复印件1张,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张,工作证明,广东省内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免冠大一寸白底彩色相片6张,中心可提供照相业务)
3、咨询报名地点:
(1)肇庆高新区政德大街人力资源市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招聘大厅内
(2)肇庆市大冲广场北侧肇庆市技师学院行政楼三楼(东侧)培训鉴定中心
肇庆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4月24日
举办培训的通知怎么写【篇10】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新闻宣传水平。党办(宣传)将于3月1日举办“新闻宣传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授课内容与老师:
1.《摄影基础知识》湖北省摄影家协会会员、新华社签约摄影师、中国民俗摄影协会会员、中国三峡图片网摄影总编、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坝区大队夏林警官主讲
2.《新闻写作基础》夷陵医院党办副主任黄祖明副主任药师主讲
二、授课时间:20xx年3月1日(星期三)14:30。
三、授课地点:
夷陵医院门诊九楼学术报告厅。
四、授课对象:
全院摄影或新闻写作爱好者,要求各科室通讯员必须参加。
五、相关事项:
上课时请自觉关闭通讯设备,保持会场安静。
党办、科教科
20xx年2月27日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努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减轻企业负担,上海市政府公布28条综合政策举措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虹口区、金山区、崇明区也公布了进一步为企业减负、共抗疫情的政策。新政包含15项具体举措,涵盖金融帮扶、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援企稳岗、扶持产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多个领域。
此前已经发布了浦东、长宁、普陀、闵行、嘉定、静安、杨浦、宝山、奉贤、黄浦、青浦的政策。
虹口区
一、加大对防疫重点企业支持力度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新购置设备,允许在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和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免收注册费。企业已签订外销合同的外销重点防疫物资因政府征用转为内销的,企业不承担由此增加的税收负担。支持鼓励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鼓励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相关医疗设备、疫苗药品研发生产类企业。
二、对相关企业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
疫情防控期间,对于房产或土地被政府应急征用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鼓励社会力量积极为疫情防控捐赠现金和物资,并可按照规定在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相关捐赠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取得的补助和奖金,以及单位发给个人的疫情防护用品,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多途径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鼓励区内商业银行加大对抗击疫情和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及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贷款利率参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实行。建立金融服务绿色通道,便利重点防疫物资生产供应等相关企业。鼓励属地金融机构利用银税互动等平台,通过绩效考核调整、提高不良容忍度等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贷款支持。发挥区内金融企业集聚的优势,支持投贷联动,鼓励企业发行债券等拓展融资渠道。
四、给予企业融资担保支持
和贴息贴费补助
对本区防疫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帮助协调上海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积极争取更多融资担保支持。对本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用于恢复生产经营的贷款,经认定,按照不超过同期银行基准利率的50%给予利息补贴;通过上海市担保公司担保获得银行贷款并正常还本付息的,经认定,按照不超过担保费的90%给予补贴。
五、帮助企业稳定现金流
鼓励属地银行加大对旅游、住宿餐饮、批发零售、交通运输、物流仓储、文化娱乐、会展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信贷支持,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延长还款期限、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对到期还款困难企业予以支持,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鼓励属地银行加快建立线上续贷机制。如因疫情影响导致贷款逾期,可合理调整有关贷款分类评级标准。
六、依法依规延期申报纳税
疫情防控期间,因受疫情影响,纳税人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申报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对因疫情影响导致按期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对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期申报、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免除相应的滞纳金和税务行政处罚。
七、免除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收负担
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定期定额纳税的个体工商户依法免于缴纳定额税款。
八、给予企业房屋租金减免
中小企业直接承租区属国有企业的经营性产权类房产(包括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创业基地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免收今年2月份、3月份两个月租金;对间接承租的企业,应确保租金减免落到实处,使实际经营的中小企业最终直接受益。鼓励区属国有企业在协商情况下通过减免缓交等方式尽可能多让利给中小企业,相关减收影响在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认可。鼓励本区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园区等各类市场运营主体为实体经营的承租户减免租金。主动为租户减免房产或土地租金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收企业人才房屋租金,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核心人才,入住区属国有企业经营的人才公寓,经认定,减半收取今年2月份、3月份由本人直接支付的两个月房租,并鼓励其他经营方为区域内各类人才租房减免租金。
九、降低企业各类成本
积极贯彻落实上海市出台的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适当下调职工医保费率、实施灵活用工等举措,帮助企业减轻负担,保障正常经营秩序。加快推进现有产业政策和企业政策落地实施,提升政策兑现速度,通过提前拨付投资奖励、房租补贴、绩效奖励等扶持措施,有效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十、暂时退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和补贴文化事业建设费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自2020年2月5日起,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旅行社,暂时退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80%,至2022年2月5日前返还。对生活服务业中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人,视其受疫情影响程度和实际缴纳费额的情况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十一、做好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工作
切实发挥“千人访万企”“楼长制”“园长制”“三级稳商工作机制”等制度优势,督促和帮助复工复产企业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加强防疫物资保障供应,协调解决疫情引起的实际困难。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咨询解答,帮助企业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十二、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力度
在企业自我管理防控疫情准备和风险评估基础上,引导企业优先安排疫情平稳地区员工回流就业。促进就业供需对接,搭建企业用工对接服务平台,依托微信、网络、视频等渠道开展各类线上招聘活动,畅通企业间对接通道,帮助企业缓解招工难矛盾,同时帮助部分企业解决劳动力富余问题。
十三、鼓励企业创新转型
发挥“全球双千兆第一区”“上海5G综合应用先导示范区”优势,鼓励区内企业、研发机构利用5G等相关技术研发提供疫情防控、远程办公、线上教育、电子商务、在线医疗等技术、产品,为社会应用示范提供支撑,经认定,给予一定的奖励。支持区内企业通过疫情防控实施业务创新和企业转型,促进本区主导产业、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发展。对化危为机、成功转型的企业,优先给予相关专项政策支持。
十四、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
积极协助受疫情影响出现失信行为的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对因参与防疫工作而导致的企业延迟交货、延期还贷、合同逾期等失信行为,不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协调帮助企业获得上海市贸促会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十五、优化提升政务服务
发挥“一网通办、虹口快办”的便企服务作用,实施不见面审批和无人干预自动办理,为在疫情防控期间申请办理项目审批、企业注册、税收征缴等行政审批事项的企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通道。对涉及民生保障、城市运行、疫情防控等关系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实施特事特办。
十六、加大法律咨询服务力度
强化政府法律服务,鼓励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为受到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法律咨询服务,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对于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及时组织律师、公证员、调解员等专业法律服务人员提供咨询、指引、调解服务。
本办法执行期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金山区
一、支持对象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且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参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的相关企业。
适用的中小微企业,需符合国家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二、支持措施
(一)加强金融支持
1.加大对企业担保补贴。将本区小微企业担保补贴的扶持对象扩大到中型企业,并将获得本区融资担保机构扶持的中小微企业一并纳入补贴范围。担保贷款300万元以下(含)的,给予100%担保费补贴;担保贷款3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给予50%担保费补贴;担保贷款1000万元至2000万元(含)的,给予25%担保费补贴。
2.对企业贷款进行贴息。对经认定的本区与疫情防控保障相关的生产和供应类企业,向银行机构贷款的,按照企业实际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水平),给予企业50%的贷款贴息。
3.加强企业融资保险支持。对执行防疫任务或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积极引导金融机构落实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政策,并采取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操作,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鼓励金融机构对防疫物资生产、农副产品供应等重点企业,开辟应急贷款或专项贷款绿色通道,提供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产品,简化审批和放款流程,执行优惠利率,减免相关手续费用和服务费用。扩大疫情防控期间绿叶菜价格保险对象范围,实现抢种补种农户“愿保尽保”,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绿叶菜价格保险水平。
(二)减轻企业负担
4.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加强劳动用工服务指导和政策解释,鼓励企业实施灵活用工政策。放宽企业申报其他工时材料提交期限,对企业需要变更工作时间周期的允许重新提出申请。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可参照执行。将本市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推迟3个月。因受疫情影响,对区内社保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实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5.加大疫情物资供应企业扶持力度。对列入国家、市疫情防控需求物资生产和供应重点名单的企业,因生产成本高于实际售价而产生的政策性亏损,给予补偿。对承担新增绿叶菜基地任务的企业(或基地),免费提供绿叶菜种子,并在享受现有常规补贴(需符合相关补贴政策要求)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亩1000元左右的一次性补贴。对在疫情防疫期间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和企业,经认定后给予嘉奖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6.支持企业开展应急技术改造。对疫情防控期间为提供应急物资生产和保障所开展的市级应急技术改造项目,在市级补贴基础上,再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入20%的补贴。对于经区级认定的重点项目,给予项目总投入10%-30%的补贴。
7.保障企业经营用房需求。对承租区属国有(集体)企业房产的中小企业,经出租方认定后,用于生产经营、商业经营的免除2月份、3月份租金;用于其他性质的承租户,视具体情况做出减免措施。减免部分视同营业收入计入年度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对租用其他性质的经营用房,鼓励资产方为承租户减免租金。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产业园区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对落户在本区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且实际办公租借在创新创业载体的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给予2个月的房租减免。
8.支持企业合理应对外贸风险。对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积极帮助企业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免收服务费。提高中小微外贸企业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险覆盖面,降低承保服务费率,免除防疫物资进口企业相关资信费,做到应保尽保。开启理赔绿色通道,提高对疫情受困外贸企业的理赔效率。因疫情原因,导致出口企业与国外商家发生合同纠纷而开展法律诉讼的,经认定后,对产生的律师费、翻译费等给予100%的补助,每家最高补助20万。
9.做好税收减免支持。全面落实国家、市府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疫情防控期间,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实行税收优惠: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疫情防控相关纳税人实行针对性增值税、消费税以及附加税费优惠减免;为疫情防控扩能新购设备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困难企业2020年发生亏损弥补延长至8年;单位和个人捐赠用于应对疫情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参与疫情防治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补助和奖金及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的实物(不包括现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定期定额纳税的个体工商户依法免于缴纳定额税款。
10.免费检验检测。依托区市场监管局下属检验检测机构,对疫情防控相关物品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并免除检验检测费用。
(三)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
11.优化审批流程。积极发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作用,扩大“随申办”应用服务覆盖面,依托市“企业服务云”打通政策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快推进一批不见面审批事项落地。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销售、运输企业的相关紧急审批事项,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启动“容缺受理”模式,开辟绿色通道,应急办理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等事项。借助信息化手段,为在金生产型企业复工复产提供网络报批平台,进一步方便和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尽早复产。设立专用窗口、开通绿色通道、简化进口通关模式,全时守候,确保涉及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通关。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发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网上申领,免费专业配送。
12.加快落实各项财政扶持政策。依托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加快市、区产业政策落地落实。优先保证各类涉企扶持资金的拨付进度,解决企业疫情防控、生产经营等实际困难。
13.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机制。规范执法,审慎处罚,对企业确有正当理由、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危害后果轻微的,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加强行政复议监督工作,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对企业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而导致的延迟交货、延期还贷、合同逾期等失信行为,不纳入失信名单。
14.建立涉企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开通中小微企业法律咨询热线专席服务,组建律师、公证服务团,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出台涉疫情防控公证事项办事指引,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专门公证服务。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加强合同纠纷、消费纠纷、劳动纠纷调解,强化诉调对接,促进涉疫情纠纷非诉讼方式解决。
15.支持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品和生活必需品供应企业安全生产。按照保障必需、适度支持、企业自愿、有偿使用调配原则,重点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品、群众生活必需品、农产品及深加工,城市运行保障等四类企业防护需求和生产需要,对企业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经企业申请并报区、镇(工业区)审核统筹,按需购买,按实结算。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个月(具体政策措施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所需资金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别承担。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措施,并按分工,牵头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国家、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本区遵照执行。
本政策由区发改委会同各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崇明区
一、加大金融扶持
1.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性担保贷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与市担保中心的合作,增加信用担保额度,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实施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贴,加强对区融资担保中心实施的中小微企业政策性担保贷款的支持,对本区符合生态产业导向、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企业,全额补贴保费。
2.给予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补贴,对小额贷款公司低于10%利率的贷款业务给予5%的利率补贴。
3.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疫情期间发生还贷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加快贷款展期办理、为企业调整还款计划,支持企业恢复生产经营。
二、加大产业发展扶持
4.对列入市疫情防控需求物资生产和供应重点名单内的企业,其在疫情期间因扩大生产而产生的损失,给予适当补贴,最高可达300万元。
5.培育支持新技术新业态企业发展,加快培育网络购物、在线教育、在线服务、数字生活、智能配送等新业态企业,大力发展医疗健康产业,支持创新型生态企业发展壮大。
6.鼓励企业开展防疫新产品研发攻关、生产扩产扩能以及转型生产疫情防控物资,经认定,给予政策有效期间项目总投入50%的补贴。
7.对实施重大生态产业项目、承担花博会重大配套项目建设的重点企业,在疫情期间受影响较重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8.减免企业房屋租金,中小微企业承租本区国有企业的经营性房产(包括产业园区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免收2月份、3月份、4月份三个月租金;对间接承租的企业,应确保租金减免落到实处,使实际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最终受益。对租用其他经营性房产的,鼓励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
9.加大对绿叶菜生产的支持,加大疫情防控期间绿叶菜价格保险力度,实现抢种补种农户的“愿保尽保”,降低理赔门槛,保障菜农在获得原保险方案理赔款的基础上再增加1倍理赔款;加大疫情防控期间绿叶菜种植面积,针对规模化连片、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水稻种植合作社,在疫情防控期间抢种绿叶菜的,可参照蔬菜规模化核心基地享受相关政策补贴。
三、加大就业扶持
10. 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0年本区将严格执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政策,继续对本区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11.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予以补办,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12. 调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2020年起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2019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顺延至2020年6月30日。
13.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本区各类企业,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本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可参照执行。
14.做好企业用工服务,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用工需求,协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做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对接服务,对企业的招聘需求,通过多种方式对外发布,并结合掌握的求职信息进行针对性推荐;指导用人单位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员工做好开复工时间通知等工作。
四、优化服务环境
15.加快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拨付,对符合各类扶持补贴政策条件的项目及时拨付;对建设周期较长的项目,根据项目的实际投资发生额,提前按比例拨付项目资金,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
16.优化企业服务机制,充分发挥“一网通办”的优势,大力推进“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减少办事人跑动,减少人员集聚。
17.加强法律服务,对企业存量订单、建设工程工期等面临的违约和纠纷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提供政策咨询。
五、其他
18.支持企业按要求做好外地员工返崇上岗前的隔离观察,配合企业做好隔离服务和健康管理,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19.利用经营性场所作为集中隔离点的,待疫情结束后,根据疫情防控期间实际贡献情况和损失情况给予补贴。
20.对在本区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本区遵照执行。本措施有效期暂定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解释。
资料:虹口区新闻办、金山区新闻办、崇明区新闻办
来源:上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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