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综改示范区一网通办的信息

网友投稿 919 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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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综改区网上办食品经营许可证流程?

你可以登录综改示范区一网通办: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百度一下):

右上角:点一网通办下的政务服务系统;

左上角:点;综改示范区一网通办我要办;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后综改示范区一网通办,选“按部门”-“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许可(含食品添加剂)",选在线申请即可。

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综改示范区一网通办,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综改示范区一网通办,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三、办理流程:

希望可以帮到你。

山西:锚定方向加油干 加快转型出雏型

2020年是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一年。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怎样确保我省“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怎样深入推进转型综改,为2025年转型出雏型打下坚实基础?

我省两会上,代表委员展开了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要深入贯彻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坚持转型为纲、项目为王、改革为要、创新为上,锚定方向、笃定前行,在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中干出新气象、展现新作为。

从“一煤独大”到“八柱擎天”

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是我省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希望和出路所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我们要横下一条心,培育一大批千亿产业,努力实现从‘一煤独大’到‘八柱擎天’!”

大同,曾经以“煤都”著称,如今,这座因煤而闻名的城市正深入推进转型发展,打造氢能、风光电等新能源产业。同时,该市大力推进工业振兴,推动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开工、投产、运行。来自大同代表团的任希杰代表表示,省委提出“转型为纲”,要求我们把转型综改摆在经济工作核心地位。对大同来说,推进能源革命、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是转型发展的必由之路。“我们要对标一流、攻坚克难,奋力闯出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大同路径。”

“山西生产的煤炭点亮过全国一半的灯,在为全国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不得不为单一的煤电经济结构付出高昂代价。”忻州代表团李德刚代表说,“我们一定要按照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发展金光大道,用好转型综改和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两大金字招牌,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

2019年,我省新旧动能加速转换。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快于规上工业,非煤工业、制造业增速快于煤炭工业,工业结构反转呈现良好态势。落实“转型为纲”要求,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就实施千亿产业培育工程,加快壮大新动能作出新的部署。推动六个营业收入超千亿元的新兴产业提升竞争力;推动四个有望突破千亿元的新兴产业扩规模、上水平;推动三个新兴潜力产业发展壮大;全力打造农产品精深加工千亿产业……这些新目标新举措,让代表、委员非常激动。

任希杰说,报告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多次提到与大同密切相关的内容。比如,报告提出重点推进中海油大同煤制气、“氢都”大同新能源产业城等项目。“我们深感责任重大。”

把转型项目建设作为硬任务

项目是转型的硬支撑。

过去一年,我省深化转型项目建设年活动,全力实施百项工业转型升级项目,环首都·太行山能源信息技术产业基地、长城智能制造基地、中电科碳化硅等一批重大转型项目落地开工,吉利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园、中科晶电砷化镓等项目建成投运。新的一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聚焦项目建设。从新兴产业龙头项目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从挖掘消费潜力到外贸外资稳速提质……“三驾马车”协同发力。

“年年都是转型项目建设年。”李德刚代表说,对忻州来说,雄安新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转型综改、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三大旅游板块建设等,为转型带来了项目化机遇。忻州要抓住重大机遇,加强转型项目谋划建设,全过程做好要素配套、服务保障和分析调度工作,为项目平稳落地打下坚实基础。“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提升50个左右开发区产业承载力。”他说,忻州要加大省级开发区申报设立工作力度,在精、专、特上下功夫,谋划好各开发区的首位产业和关联产业,将开发区打造为转型发展的主战场、主阵地、主引擎。

晋中代表团苏淑琴代表非常关注开发区项目建设。她认为,加强项目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开发区项目承载、要素集聚作用。“对企业来说,哪里环境好,就会落地在哪里。”苏淑琴说,要深化开发区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打造“六最”营商环境,为项目落地提速增效。此外,要加强招商引资,创新招商方式,不断引进新的转型动能。

任希杰代表表示,政府工作报告对开发区改革创新、项目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落实好报告,必须低调务实、少说多干,增强谋事创业的能力素质,奋力担当作为。“近些年,开发区框架伸展开了,但底子还比较薄弱。一定要搭建好平台,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培育创新型企业。”

以改革激发转型动力活力

改革是转型发展的关键一招。

2019年,党中央赋予山西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的重大使命。我省扎实推动15项重大举措和85项工作任务,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迈出坚实步伐。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就实施我省行动方案和任务清单,加快煤炭“减优绿”步伐、实施“三气”综合开发、加快发展新能源等作出进一步部署。李德刚代表表示,忻州市就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打造重要绿色能源基地制定了实施意见,出台了工作任务清单。该市正在推进神池、偏关、繁峙、宁武、岢岚5个百万千瓦级绿色能源基地县建设。同时,建设保德-河曲、宁武南区煤层气规划矿区,并推动非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

2019年,我省国资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当年12月,汾酒如期实现集团整体上市,成为我省第一家整体上市的国有企业、白酒行业第一家整体上市的企业,混改任务顺利完成。此外,燃气集团、潞安化工分别引入华润、美国AP等战略投资者。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方向,也是最大的突破口。简易委员表示,今年山西将进一步提高省属二级及以下子公司混改率。这足以看出,山西在推进国企混改方面将持续发力。中央企业和地方国企各有优势,建议在推进混改的过程中,双方坚持战略契合、优势互补、协同增效。

冯琳委员建议,在文旅产业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步伐,实现国企实力“嫁接”民企活力,助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放管服效”改革是我省改革的重要内容。2019年,我省省直部门审批时限平均压缩一半以上。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五级全覆盖,省级85.7%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试点在各市县和开发区全面推开。苏淑琴等代表为“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点赞”,表示,“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一定能促进项目落地提速增效。”

张放陶委员就推进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提出建议。他说,2019年,我省主导制定实施两项国际标准。建议将此项改革纵深推进,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试点,建立信息库和服务体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奋力跑出山西创新“加速度”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

省委、省政府坚持创新为上。2019年,19项“揭榜制”科研项目落地实施,T1000高端碳纤维、光伏异质结组件、低浓度煤层气发电机组等一批先进产品和技术取得突破,“智创城”省级双创中心启动运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在优化创新生态方面用了很大篇幅,提出开展企业技术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研发活动全覆盖。还提出创建能源革命、机器人、高铁装备等创新研究院。在完善创新制度方面,部署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推进重大专项“揭榜制”等改革。此外,报告还就实施三大工程提出目标任务。

冯琳委员表示,创新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要素,也是企业获得内在驱动力的关键所在。建议大力培育和建设区域化的创新生态系统,营造包容性创新文化氛围,实施鼓励产业创新优惠政策。在完善创新制度方面,应进一步构建优质创新体系。同时,要引进、培养创新人才,完善产业人才培养及甄选机制,满足市场人才需求,形成人才供应链闭环。冯琳委员还建议,加大对文旅产业资金扶持,引导企业开发文旅新业态、新产品。

李德刚代表表示,要全面落实好我省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加大忻州市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双创支撑平台培育力度,支持忻州大学生创业园申报省级“智创城”品牌,增强转型发展的创新驱动力。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

第三节 加强国内区域合作

加强与西部地区协调联动。加强与关中平原、兰州-西宁城市群联动,深化能源、物流、产业等领域合作,辐射带动西北地区发展。加强与北部湾、滇中城市群协作,把出境出海通道优势转化为贸易和产业优势,促进西南地区全方位开放。深化与黔中城市群合作,带动黔北地区发展。

有力支撑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强与长江中游和下游协作,共同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促进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加快建立长江流域常态化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共同推进长江黄金水道、沿江铁路、成品油输送管道等建设。优化沿江经济布局,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和人口迁移。

深化与东部沿海地区交流互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加强 科技 创新合作与 科技 联合攻关。鼓励与东部沿海城市建立产业合作结对关系,共建跨区域产业园区,促进项目、技术、人才等高效配置。支持沿海港口在双城经济圈设立无水港。深化三峡库区对口支援工作。

第四节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共建统一的市场规则、互联互通的市场基础设施,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打破行政区划对要素流动的不合理限制,推动要素市场一体化, 探索 以电子营业执照为基础,加快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共享与互认机制。 探索 建立“市场准入异地同标”机制,推进双城经济圈内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信用一体化建设,逐步形成统一的区域信用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支持共同开发适应经济 社会 发展需求的信用产品。

持续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最大限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环节,推行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发布“零跑腿”事项清单,加快实现区域内“一网通办”。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

第五节 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力有序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建立健全有效制衡的现代企业治理体制、高度市场化和灵活高效的现代企业经营机制、激励和约束并重的现代企业激励机制,推进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切实激发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支持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成渝混合所有制改革产业基金,吸引更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用,推动国资监管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独立市场主体。深化效率导向的国资经营评价制度改革。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建立规范化、常态化政商沟通机制,畅通民营企业反映问题和诉求的渠道。积极缓解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难题,创建民营经济示范城市。搭建川商渝商综合服务平台,引导川渝两省市商(协)会和重点民营企业共同开展项目推介、银企对接,鼓励川商渝商回乡创业。支持举办川渝民营经济发展合作峰会。

第六节 探索 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

支持在重庆都市圈、成都都市圈以及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川南渝西融合发展试验区等地,率先 探索 建立统一编制、联合报批、共同实施的规划管理体制,试行建设用地指标、收储和出让统一管理机制, 探索 招商引资、项目审批、市场监管等经济管理权限与行政区范围适度分离。支持在合作园区共同组建平台公司,协作开发建设运营,建立跨行政区财政协同投入机制,允许合作园区内企业自由选择注册地。以市场化为原则、资本为纽带、平台为载体,推动两省市机场、港口、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领域企业采取共同出资、互相持股等模式促进资源整合和高效运营。允许能源、电信、医疗等行业有序提供跨行政区服务。 探索 经济统计分算方式,支持建立互利共赢的地方留存部分税收分享机制,推进税收征管一体化。

第十章 共同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以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为目标,推动要素市场化配置,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加快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第一节 推动城乡要素高效配置

促进城乡人口有序流动。在重庆主城和成都加快取消对稳定就业居住3年以上农业转移人口等重点群体的落户限制,推动都市圈内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居住证互通互认,完善居民户籍迁移便利化政策措施。尽快实现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完善集体经济组织人力资源培育和开发利用机制, 探索 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育模式和多种人才引进方式。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研究通过合资、合作、投资入股等方式保障新村民依法享有农村相关权益。健全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快建立衔接协调的劳动力流动政策体系和交流合作机制。

深化城乡土地制度改革。 探索 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 探索 建立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制度。深化土地用途转用模式 探索 ,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探索 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和点状供地模式,允许不同产业用地类型依法合理转换。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管理、统筹开发利用制度,促进地下空间开发。

增强城乡建设资金保障。鼓励发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在防范债务风险前提下,推动城市建设投资稳定增长。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作用,支持引导工商资本在农村投资。依法积极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鼓励创新开发适应农业农村发展、农民需求的金融产品。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支持乡村振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等领域建设项目。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提高涉农信贷风险管理水平,优化普惠金融发展环境。(未完待续)

第二节 推动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推动城乡一体规划。加快推进“多规合一”,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安全需要,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留白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高规划适应性。开展城市体检,查找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存在的风险和问题, 探索 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有序推进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及城中村改造。强化城市风貌管理,促进建筑物设计更加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推动天际线、街道立面、建筑色彩更加协调,严格控制超高层建筑建设。加强 历史 文化街区、古镇古村、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遗产遗迹的整体保护和合理利用,延续城市和乡村文脉,保护传统的山水城格局。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和超越发展阶段撤村并居。

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完善级配合理的城乡路网和衔接便利的公交网络。推进城市电力、通信、供水、燃气、污水收集等市政管网升级改造和向乡村延伸,合理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全面改善城乡居民卫生环境。加强城乡无障碍设施建设和设施适老化改造。推进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资源、模式和手段逐步向乡村延伸,明确乡村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合理确定管护标准和模式,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机构管理运行。优化应急避难场所布局,完善抗震、防洪、排涝、消防等安全设施。

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城乡教育联合体和县域医共体。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鼓励招募优秀退休教师到乡村和基层学校支教讲学,动态调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标准,在职称评审和分配特级教师名额时适当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医护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对在农村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推动对符合条件的全科医生实行“乡管村用”。把防止返贫摆在重要位置。

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和 社会 组织的-工作。培育专业化 社会 组织和 社会 工作者队伍,调动企业履行 社会 责任积极性,畅通公众参与城乡治理渠道,推动政府、 社会 、企业、居民多方共治。推动基层治理重心下沉,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和便民服务体系,显著提升社区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公共服务提供、社情民意收集等方面的作用。积极运用现代化手段,推动实现智慧化治理。妥善解决村改社区遗留问题。加强交界地带管理联动,建立重大工程项目选址协商制度,充分征求毗邻地区意见。

第三节 推动城乡产业协同发展

依托相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承包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林权等依法流转和高效配置,盘活农村闲置资源资产。培育高品质特色小镇,着力发展优势主导特色产业。优化提升美丽乡村和各类农业园区,创建一批城乡融合发展典型项目,打造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先行区。

第十一章 强化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扩大民生保障覆盖面,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一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便利化

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以标准化促进均等化、普惠化、便利化。联合制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建立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合理增加保障项目,稳妥提高保障标准。创新政府公共服务投入机制,鼓励 社会 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加大双城经济圈对周边地区支持力度,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共建公共就业综合服务平台,打造“智汇巴蜀”、“才兴川渝”人力资源品牌。重庆市和四川省互设劳务办事机构,推动农民工劳务企业规范化发展。支持 探索 发展灵活共享就业方式,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加快实现双城经济圈 社会 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推动养老金领取资格核查互认,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建设,推进跨省市异地就医门急诊医疗直接结算,推进工伤认定和保险待遇政策统一。建设统一的 社会 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广以 社会 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将常住人口纳入城镇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逐步实现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和异地贷款信息共享、政策协同。

第二节 共享教育文化 体育 资源

推动教育合作发展。扩大普惠性幼儿园供给,加大对 社会 力量开展托育服务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开展对口帮扶,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在流入地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统筹职业教育布局和专业设置,扩大招生规模,打造一批职业教育基地。建设一批实训基地和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联手打造“巴蜀工匠”职业技能大赛品牌,打造有区域特色的产教融合行业、企业和院校。组建双城经济圈高校联盟,联手开展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高校向区域性中心城市布局。建设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试验区。支持引进境外高水平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允许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单独设立非学制类职业培训机构、学制类职业教育机构,支持建设国际合作教育园区。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书香成渝”全民阅读服务体系,鼓励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建立合作联盟,实现公共文化资源共享。建设三星堆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推动出版、影视、舞台艺术发展,共同打造“成渝地·巴蜀情”等文化品牌。放宽文化演艺准入,研究建设文化艺术品和文物拍卖中心。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调机制,支持川剧、蜀锦、羌绣、夏布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发展,研究建设巴蜀非遗文化产业园。

共同推进 体育 事业发展。促进全民健身,推动公共 体育 场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体育 公园、社区 体育 场地等资源设施建设和开放共享,支持公办中小学校和高校的 体育 场馆、附属设施向 社会 分时段开放。建立成渝 体育 产业联盟,支持建设国家级足球竞训基地等专业场地,推动 体育 项目合作和竞技人才交流培养,协同申办国际国内高水准大型 体育 赛事。(未完待续)

第三节 推动公共卫生和医疗养老合作

构建强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增强公共卫生早期监测预警能力。健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省级和市地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公共卫生综合临床中心。分级推动城市传染病救治体系建设,实现地级市传染病医院全覆盖,加强县级医院感染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建设。提高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完善联防联控常态机制。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提升应急物资生产动员能力。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依托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等优质医疗资源,加快建设国家医学中心。支持共建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群。推进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创新基地建设,支持重庆整合有关资源建设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推进四川省儿童医学中心建设。深化中医药创新协作。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支持医联体建设和跨区办医,推动中心城市三甲医院异地设置医疗机构。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构建更加成熟定型的分级诊疗制度。发展在线医疗,建立区域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体系,实现会诊、联网挂号等远程医疗服务。完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和双向转诊合作机制。

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共建共享。开展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发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构建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 健康 服务体系。支持以市场化方式稳妥设立养老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制定产业资本和品牌机构进入养老市场指引,支持民营养老机构品牌化、连锁化发展。推动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老年人入住评估等互通互认。鼓励养老设施跨区域共建。统筹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促进医养融合。推动人口信息互通共享,率先建立人口发展监测分析系统,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综合创新试点。

第四节 健全应急联动机制

健全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标准和规划体系。强化防灾备灾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重大灾害事件预防处理和紧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快建设国家西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以及物资储备中心,打造2小时应急救援圈,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一体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联动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推广实施公共设施平急两用改造,提升平急转换能力。在跨界毗邻地区,按可达性统筹120、110等服务范围。

第十二章 推进规划实施

加强党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领导,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职责,细化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协同实施机制,确保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顺利实现。

第一节 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事项决策、重大规划制定调整等各方面全过程。充分发挥党的各级组织在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激励干部锐意进取、担当作为,组织动员全 社会 力量落实规划纲要,形成强大合力。

第二节 强化组织实施

重庆市、四川省作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明确工作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共同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把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中央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规划纲要实施的指导,在规划编制、体制创新、政策制定、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依托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规划纲要实施的统筹指导,协调解决规划纲要实施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督促落实重大事项,适时组织开展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做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按程序报批,重大问题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第三节 完善配套政策体系

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与重庆市、四川省沟通衔接,负责编制印发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多层次轨道交通体系、综合交通发展、西部金融中心建设、 科技 创新中心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巴蜀文化 旅游 走廊等规划或实施方案,指导编制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川南渝西融合发展试验区等建设方案,研究出台产业、人才、土地、投资、财政、金融等领域配套政策和综合改革措施。重庆市、四川省编制出台重庆都市圈、成都都市圈发展规划,共同推动形成规划和政策体系,不改变不减弱对三峡库区等周边地区的支持政策。

第四节 健全合作机制

健全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庆四川党政联席会议机制,研究落实重点任务、重大改革、重大项目等,压茬推进各项任务。建立交通、产业、创新、市场、资源环境、公共服务等专项合作机制,分领域策划和推进具体合作事项及项目。培育合作文化,鼓励两省市地方建立合作协同机制。推动与东部地区开展干部人才双向交流、挂职任职。广泛听取 社会 各界意见和建议,营造全 社会 共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良好氛围。(完)

虹口、金山、崇明出台新政,进一步为中小企业减负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努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减轻企业负担,上海市政府公布28条综合政策举措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虹口区、金山区、崇明区也公布了进一步为企业减负、共抗疫情的政策。新政包含15项具体举措,涵盖金融帮扶、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援企稳岗、扶持产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多个领域。

此前已经发布了浦东、长宁、普陀、闵行、嘉定、静安、杨浦、宝山、奉贤、黄浦、青浦的政策。

虹口区

一、加大对防疫重点企业支持力度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新购置设备,允许在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和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免收注册费。企业已签订外销合同的外销重点防疫物资因政府征用转为内销的,企业不承担由此增加的税收负担。支持鼓励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鼓励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相关医疗设备、疫苗药品研发生产类企业。

二、对相关企业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

疫情防控期间,对于房产或土地被政府应急征用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鼓励社会力量积极为疫情防控捐赠现金和物资,并可按照规定在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相关捐赠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取得的补助和奖金,以及单位发给个人的疫情防护用品,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多途径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鼓励区内商业银行加大对抗击疫情和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及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贷款利率参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实行。建立金融服务绿色通道,便利重点防疫物资生产供应等相关企业。鼓励属地金融机构利用银税互动等平台,通过绩效考核调整、提高不良容忍度等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贷款支持。发挥区内金融企业集聚的优势,支持投贷联动,鼓励企业发行债券等拓展融资渠道。

四、给予企业融资担保支持

和贴息贴费补助

对本区防疫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帮助协调上海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积极争取更多融资担保支持。对本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用于恢复生产经营的贷款,经认定,按照不超过同期银行基准利率的50%给予利息补贴;通过上海市担保公司担保获得银行贷款并正常还本付息的,经认定,按照不超过担保费的90%给予补贴。

五、帮助企业稳定现金流

鼓励属地银行加大对旅游、住宿餐饮、批发零售、交通运输、物流仓储、文化娱乐、会展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信贷支持,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延长还款期限、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对到期还款困难企业予以支持,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鼓励属地银行加快建立线上续贷机制。如因疫情影响导致贷款逾期,可合理调整有关贷款分类评级标准。

六、依法依规延期申报纳税

疫情防控期间,因受疫情影响,纳税人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申报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对因疫情影响导致按期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对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期申报、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免除相应的滞纳金和税务行政处罚。

七、免除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收负担

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定期定额纳税的个体工商户依法免于缴纳定额税款。

八、给予企业房屋租金减免

中小企业直接承租区属国有企业的经营性产权类房产(包括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创业基地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免收今年2月份、3月份两个月租金;对间接承租的企业,应确保租金减免落到实处,使实际经营的中小企业最终直接受益。鼓励区属国有企业在协商情况下通过减免缓交等方式尽可能多让利给中小企业,相关减收影响在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认可。鼓励本区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园区等各类市场运营主体为实体经营的承租户减免租金。主动为租户减免房产或土地租金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收企业人才房屋租金,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核心人才,入住区属国有企业经营的人才公寓,经认定,减半收取今年2月份、3月份由本人直接支付的两个月房租,并鼓励其他经营方为区域内各类人才租房减免租金。

九、降低企业各类成本

积极贯彻落实上海市出台的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适当下调职工医保费率、实施灵活用工等举措,帮助企业减轻负担,保障正常经营秩序。加快推进现有产业政策和企业政策落地实施,提升政策兑现速度,通过提前拨付投资奖励、房租补贴、绩效奖励等扶持措施,有效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十、暂时退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和补贴文化事业建设费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自2020年2月5日起,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旅行社,暂时退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80%,至2022年2月5日前返还。对生活服务业中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人,视其受疫情影响程度和实际缴纳费额的情况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十一、做好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工作

切实发挥“千人访万企”“楼长制”“园长制”“三级稳商工作机制”等制度优势,督促和帮助复工复产企业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加强防疫物资保障供应,协调解决疫情引起的实际困难。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咨询解答,帮助企业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十二、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力度

在企业自我管理防控疫情准备和风险评估基础上,引导企业优先安排疫情平稳地区员工回流就业。促进就业供需对接,搭建企业用工对接服务平台,依托微信、网络、视频等渠道开展各类线上招聘活动,畅通企业间对接通道,帮助企业缓解招工难矛盾,同时帮助部分企业解决劳动力富余问题。

十三、鼓励企业创新转型

发挥“全球双千兆第一区”“上海5G综合应用先导示范区”优势,鼓励区内企业、研发机构利用5G等相关技术研发提供疫情防控、远程办公、线上教育、电子商务、在线医疗等技术、产品,为社会应用示范提供支撑,经认定,给予一定的奖励。支持区内企业通过疫情防控实施业务创新和企业转型,促进本区主导产业、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发展。对化危为机、成功转型的企业,优先给予相关专项政策支持。

十四、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

积极协助受疫情影响出现失信行为的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对因参与防疫工作而导致的企业延迟交货、延期还贷、合同逾期等失信行为,不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协调帮助企业获得上海市贸促会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十五、优化提升政务服务

发挥“一网通办、虹口快办”的便企服务作用,实施不见面审批和无人干预自动办理,为在疫情防控期间申请办理项目审批、企业注册、税收征缴等行政审批事项的企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通道。对涉及民生保障、城市运行、疫情防控等关系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实施特事特办。

十六、加大法律咨询服务力度

强化政府法律服务,鼓励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为受到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法律咨询服务,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对于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及时组织律师、公证员、调解员等专业法律服务人员提供咨询、指引、调解服务。

本办法执行期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金山区
一、支持对象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且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参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的相关企业。

适用的中小微企业,需符合国家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二、支持措施

(一)加强金融支持

1.加大对企业担保补贴。将本区小微企业担保补贴的扶持对象扩大到中型企业,并将获得本区融资担保机构扶持的中小微企业一并纳入补贴范围。担保贷款300万元以下(含)的,给予100%担保费补贴;担保贷款3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给予50%担保费补贴;担保贷款1000万元至2000万元(含)的,给予25%担保费补贴。

2.对企业贷款进行贴息。对经认定的本区与疫情防控保障相关的生产和供应类企业,向银行机构贷款的,按照企业实际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水平),给予企业50%的贷款贴息。

3.加强企业融资保险支持。对执行防疫任务或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积极引导金融机构落实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政策,并采取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操作,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鼓励金融机构对防疫物资生产、农副产品供应等重点企业,开辟应急贷款或专项贷款绿色通道,提供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产品,简化审批和放款流程,执行优惠利率,减免相关手续费用和服务费用。扩大疫情防控期间绿叶菜价格保险对象范围,实现抢种补种农户“愿保尽保”,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绿叶菜价格保险水平。

(二)减轻企业负担

4.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加强劳动用工服务指导和政策解释,鼓励企业实施灵活用工政策。放宽企业申报其他工时材料提交期限,对企业需要变更工作时间周期的允许重新提出申请。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可参照执行。将本市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推迟3个月。因受疫情影响,对区内社保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实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5.加大疫情物资供应企业扶持力度。对列入国家、市疫情防控需求物资生产和供应重点名单的企业,因生产成本高于实际售价而产生的政策性亏损,给予补偿。对承担新增绿叶菜基地任务的企业(或基地),免费提供绿叶菜种子,并在享受现有常规补贴(需符合相关补贴政策要求)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亩1000元左右的一次性补贴。对在疫情防疫期间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和企业,经认定后给予嘉奖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6.支持企业开展应急技术改造。对疫情防控期间为提供应急物资生产和保障所开展的市级应急技术改造项目,在市级补贴基础上,再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入20%的补贴。对于经区级认定的重点项目,给予项目总投入10%-30%的补贴。

7.保障企业经营用房需求。对承租区属国有(集体)企业房产的中小企业,经出租方认定后,用于生产经营、商业经营的免除2月份、3月份租金;用于其他性质的承租户,视具体情况做出减免措施。减免部分视同营业收入计入年度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对租用其他性质的经营用房,鼓励资产方为承租户减免租金。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产业园区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对落户在本区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且实际办公租借在创新创业载体的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给予2个月的房租减免。

8.支持企业合理应对外贸风险。对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积极帮助企业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免收服务费。提高中小微外贸企业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险覆盖面,降低承保服务费率,免除防疫物资进口企业相关资信费,做到应保尽保。开启理赔绿色通道,提高对疫情受困外贸企业的理赔效率。因疫情原因,导致出口企业与国外商家发生合同纠纷而开展法律诉讼的,经认定后,对产生的律师费、翻译费等给予100%的补助,每家最高补助20万。

9.做好税收减免支持。全面落实国家、市府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疫情防控期间,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实行税收优惠: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疫情防控相关纳税人实行针对性增值税、消费税以及附加税费优惠减免;为疫情防控扩能新购设备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困难企业2020年发生亏损弥补延长至8年;单位和个人捐赠用于应对疫情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参与疫情防治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补助和奖金及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的实物(不包括现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定期定额纳税的个体工商户依法免于缴纳定额税款。

10.免费检验检测。依托区市场监管局下属检验检测机构,对疫情防控相关物品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并免除检验检测费用。

(三)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

11.优化审批流程。积极发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作用,扩大“随申办”应用服务覆盖面,依托市“企业服务云”打通政策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快推进一批不见面审批事项落地。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销售、运输企业的相关紧急审批事项,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启动“容缺受理”模式,开辟绿色通道,应急办理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等事项。借助信息化手段,为在金生产型企业复工复产提供网络报批平台,进一步方便和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尽早复产。设立专用窗口、开通绿色通道、简化进口通关模式,全时守候,确保涉及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通关。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发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网上申领,免费专业配送。

12.加快落实各项财政扶持政策。依托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加快市、区产业政策落地落实。优先保证各类涉企扶持资金的拨付进度,解决企业疫情防控、生产经营等实际困难。

13.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机制。规范执法,审慎处罚,对企业确有正当理由、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危害后果轻微的,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加强行政复议监督工作,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对企业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而导致的延迟交货、延期还贷、合同逾期等失信行为,不纳入失信名单。

14.建立涉企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开通中小微企业法律咨询热线专席服务,组建律师、公证服务团,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出台涉疫情防控公证事项办事指引,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专门公证服务。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加强合同纠纷、消费纠纷、劳动纠纷调解,强化诉调对接,促进涉疫情纠纷非诉讼方式解决。

15.支持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品和生活必需品供应企业安全生产。按照保障必需、适度支持、企业自愿、有偿使用调配原则,重点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品、群众生活必需品、农产品及深加工,城市运行保障等四类企业防护需求和生产需要,对企业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经企业申请并报区、镇(工业区)审核统筹,按需购买,按实结算。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个月(具体政策措施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所需资金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别承担。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措施,并按分工,牵头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国家、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本区遵照执行。

本政策由区发改委会同各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崇明区

一、加大金融扶持

1.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性担保贷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与市担保中心的合作,增加信用担保额度,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实施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贴,加强对区融资担保中心实施的中小微企业政策性担保贷款的支持,对本区符合生态产业导向、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企业,全额补贴保费。

2.给予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补贴,对小额贷款公司低于10%利率的贷款业务给予5%的利率补贴。

3.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疫情期间发生还贷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加快贷款展期办理、为企业调整还款计划,支持企业恢复生产经营。

二、加大产业发展扶持

4.对列入市疫情防控需求物资生产和供应重点名单内的企业,其在疫情期间因扩大生产而产生的损失,给予适当补贴,最高可达300万元。

5.培育支持新技术新业态企业发展,加快培育网络购物、在线教育、在线服务、数字生活、智能配送等新业态企业,大力发展医疗健康产业,支持创新型生态企业发展壮大。

6.鼓励企业开展防疫新产品研发攻关、生产扩产扩能以及转型生产疫情防控物资,经认定,给予政策有效期间项目总投入50%的补贴。

7.对实施重大生态产业项目、承担花博会重大配套项目建设的重点企业,在疫情期间受影响较重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8.减免企业房屋租金,中小微企业承租本区国有企业的经营性房产(包括产业园区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免收2月份、3月份、4月份三个月租金;对间接承租的企业,应确保租金减免落到实处,使实际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最终受益。对租用其他经营性房产的,鼓励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

9.加大对绿叶菜生产的支持,加大疫情防控期间绿叶菜价格保险力度,实现抢种补种农户的“愿保尽保”,降低理赔门槛,保障菜农在获得原保险方案理赔款的基础上再增加1倍理赔款;加大疫情防控期间绿叶菜种植面积,针对规模化连片、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水稻种植合作社,在疫情防控期间抢种绿叶菜的,可参照蔬菜规模化核心基地享受相关政策补贴。

三、加大就业扶持

10. 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0年本区将严格执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政策,继续对本区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11.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予以补办,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12. 调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2020年起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2019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顺延至2020年6月30日。

13.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本区各类企业,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本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可参照执行。

14.做好企业用工服务,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用工需求,协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做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对接服务,对企业的招聘需求,通过多种方式对外发布,并结合掌握的求职信息进行针对性推荐;指导用人单位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员工做好开复工时间通知等工作。

四、优化服务环境

15.加快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拨付,对符合各类扶持补贴政策条件的项目及时拨付;对建设周期较长的项目,根据项目的实际投资发生额,提前按比例拨付项目资金,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

16.优化企业服务机制,充分发挥“一网通办”的优势,大力推进“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减少办事人跑动,减少人员集聚。

17.加强法律服务,对企业存量订单、建设工程工期等面临的违约和纠纷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提供政策咨询。

五、其他

18.支持企业按要求做好外地员工返崇上岗前的隔离观察,配合企业做好隔离服务和健康管理,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19.利用经营性场所作为集中隔离点的,待疫情结束后,根据疫情防控期间实际贡献情况和损失情况给予补贴。

20.对在本区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本区遵照执行。本措施有效期暂定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解释。

资料:虹口区新闻办、金山区新闻办、崇明区新闻办

来源:上海发布

乡镇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发言材料(四篇)

篇一

省委动员大会后,市委立即动员部署,充分体现了市委的政治担当、行动自觉和实战状态,市发改委落实大会精神,紧跟市委部署,全力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大运城建设再发力。建设大运城是市委立足全局和长远,以历史思维和国际化视野,统筹推进市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我们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标对表“统筹发展一盘棋,拧成发展一股劲,谋划发展一张图,推动发展一体化,形成发展一条龙”发展要求,牢牢扭住经济运行分析研判、“一区五带”规划实施、打好自然禀赋牌等重点工作,做到认识再提升,举措再加力,标准再拔高,担当再作为,进一步强化投身大运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锲而不舍推进大运城建设再上新台阶、再出新成效。

二是改革创新再突破。紧紧围绕“抢先机,站前列,创一流”,坚持谋大局、抓大事,紧紧围绕牢牢扭住“转型综改、改革开放、实体经济、项目建设、生态环保、民生改善”6个重点,出实招、下实功,见实效,扎实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特别是抓实抓好深化转型项目建设年、推行项目审批承诺制、价格机制、信用体系建设、粮食安全等改革工作,制定路线图,倒排时间表,前移工作量,进一步增强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努力让改革创新成为发改工作新名片,为大运城建设提供强劲动力。

三是作风转变再出发。建设大运城是市委推进运城振兴崛起的时代要求和历史担当,是全市上下共同的追求和共同的愿景。我们要坚决贯彻市委“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各项要求,坚决克服全局性思维不够,抓落实能力不强,抓工作抓手不多等问题,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克难攻坚、担当作为的工作作风,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状态,更加高效的工作水平,更加突出的工作成效,再踏新征程、再展新作为,再作新贡献,全力开创发展改革工作新局面,在“走进******,建设大运城”的伟大实践中展现风采,建功立业!

篇二

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是推动大运城建设、加快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市商务局将紧跟市委部署,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对标落实上再靠齐,工作质量上再提升,重点做好三方面: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自觉。紧紧围绕省委、市委的安排部署,把开展大讨论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大讨论的重要意义,深入*重要讲话精神,深读细研省委骆书记、市委刘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学懂悟透,准确把握大讨论的重大背景,深刻领会建设大运城的时代要求,真正在思想、行动上与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大讨论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进行,不走样、不变调。

二、聚焦重点任务,切实做细抓实。准确把握大讨论的主题、内涵和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这个总纲,严格落实市委大讨论实施方案,迅速安排动员,掀起学习讨论热潮;紧扣重点任务,坚决做到“六个破除”,全力落实好10+2规定动作,力争在思想上解放、行动上突破,确保大讨论按既定的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抓好建章立制,巩固讨论成果,确保不走过场,取得明显成效。

三、强化问题导向,推动改革创新。践行市委“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的总要求,坚持把大讨论的立足点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着力点放在推动各项工作上;深入推进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和转型项目建设,持续推动开发区改革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持续面向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组织招商活动,借助各类展会平台,实施精准招商,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多层次培育外贸经营主体,推进运城航空口岸早日正式开放,全力推动开放发展新格局;把握消费升级趋势,提升产品供给质量,加快商贸流通的创新发展,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

市商务局将认真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沉下心、扑下身,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奋发有为的工作干劲,以实实在在的大讨论成果,为“走进******,建设大运城”作出新的贡献。

篇三

全省范围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对推动运城改革开放再出发、对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对全面拓展运城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去年8月建成运营的市政务服务中心,是市委市政府勠力改革创新、奋发担当作为的直接成果;今年1月挂牌成立的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是改革创新的直接产物。我们承担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改革、“放管服效”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等重大改革任务。可以讲,我们承担改革创新的任务更具体,我们对改革创新的感受更直观,体验更直接,理解更深刻,需求更迫切。基于此,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特别是刘志宏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举全系统之力,集干部职工智慧,扎实开展好大讨论。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第一时间领会精神要义,第一时间出台工作方案,第一时间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坚决做到不务虚声,不搞形式、不走过程。

二要坚持目标导向。落实刘志宏书记对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提出的“全面补课,局部超前”要求,围绕-工作走在全市前列,营商环境走在全省第一方阵,行政审批流程全省最优,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70%“一窗受理”、80%“一网通办”,打造具有运城特色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目标任务,推动重点改革取得突破,全面提升行政审批规范化、政务服务标准化、队伍管理科学化水平。

三要聚焦问题整改。我们将深刻分析研判大讨论提出的“六个方面问题”,重点聚焦行政审批“互为前置”、相互捆绑;审批事项“假进虚进”、“体外循环”;政务改革固步自封、小成即满;窗口服务效率低、“推拖绕”;机关干部改革意识不强、创新动力不足等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难点和痛点问题,敢于正视,坚决整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切实提高行政审批系统的美誉度、营商环境的信誉度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四要致力奋发有为。坚持用改革思维、创新思维、战略思维、立体思维、求实思维审视和把握行政审批工作,从起步开局就把改革创新的目标定实,把奋发有为的状态调好,以风雨无阻的心态和风雨兼程的状态迎接有风有雨的常态,摸索新规律、探索新途径、凝聚新共识、激发新动力,以更大的胆略和气魄,全力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实现体制革命、观念革命、作风革命和服务革命,为落实“四办目标”,为打造“六最”营商环境,为“走进******,建设大运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篇四

改革再出发,创新无止境。开发区要在******改革开放新征程中勇立潮头、奋勇搏击,跑出好成绩。

一、冲破观念束缚,向体制机制开刀。一是推行岗位激励金制度。在员工工资不变的基础上,每月拿出50万元,实行“4215”岗位激励。所谓“4215”,就是按照部长4000元、副部长2000元、科长1000元、一般人员500元的标准核定,将岗位激励金发放到各部门,坚持“制度在前、定期公示、专款专用”原则,制定具体的考核奖罚办法,由部长负责发放。真正解决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二是建立成本供地机制。开发区现在每亩供地成本31万元,供给企业11万元,每亩要补贴20万元,目前我们财力仅能拿出8000万元,只能解决400亩产业供地。如何实现大规模、快速度发展,我们建立“规划管控、财政让利、管理放权、资金支持”的成本供地机制。设立园中园,成立管委会,让企业老板当管委会主任,自主招商、自主管理、自主发展。今年将建设500亩标准化厂房、1000亩汽车产业园、1000亩装配式建筑产业园、2000亩黄金珠宝特色小镇。

二、敢于啃硬骨头,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实行招商重奖。对引进年税收贡献在100万元以上的产业项目和50万元以上的软经济项目,对引荐人均按财政贡献的30%进行奖励,并且实行继承制;重点抓好招商引税,实行一事一议、财政重奖办法。投资10亿元建设融学校、酒店、公寓、孵化、培训为一体的总部经济基地,全年实现软经济税收10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增加3亿元。二是做大金融支撑。6月底前要成立开发区银行,要设立基础设施、临空经济、黄金珠宝三支产业基金和信贷风险补偿金,全年给企业减税降费1亿元,真正唱响金融支持经济发展这台大戏。

三、勇于改天换地,造一方如画风景。3月中旬,投资2.8亿元,开工建设舜帝街下穿运三高速立交桥、柳河东路上跨南同蒲铁路立交桥,彻底打通东西、南北两条城市快车道,集中开工建设30个转型项目,打响“百团大战”。坚持大项目引领,抓好总投资491亿元、规划占地2万余亩的中国中部康养产业示范区建设,前半年开挖5000亩生态湖。从现在起每月一研判,找差距、补短板,确保年底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

各位领导,同志们,风雷激荡,春潮涌动。走进******,我们重任在肩,建设大运城,我们奋发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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