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许可证一网通办(一网通办行政服务中心)

网友投稿 876 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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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和保障“一网通办”改革的决定

一、本市推进“一网通办”改革,整合数据资源,加强业务协同,优化服务流程,拓展服务范围,构建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普惠化的全方位服务体系,为个人以及企业等市场主体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精准的服务。二、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一网通办”改革工作的领导,明确本行政区域“一网通办”改革的主管部门,构建分工明确、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协调机制,统筹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各市级部门应当加强对本领域“一网通办”改革工作的统筹指导。
支持浦东新区在“一网通办”改革机制、服务模式等方面率先进行创新探索;条件成熟时,可以在全市推广。三、本市强化“一网通办”一体化平台建设,依托“中国上海”门户网站、“随申办”移动端、自助终端和线下办事窗口,实现线上线下集成融合、标准一致、渠道互补,为个人以及企业等市场主体提供多渠道的服务。
本市各级机关以及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下统称公共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一网通办”标准规范,实现服务事项全流程、一体化运行。本市各级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应当将其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统一接入“随申办”移动端,不再新建政务服务移动端。
本市加强区行政服务中心和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以下统称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企业等市场主体事项向区行政服务中心集中,个人事项向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集中;明确办事窗口的职责权限与操作流程,对能够当场办理的事项,应当当场办理。四、本市优化“一网通办”业务流程,推进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提供申请、受理、决定、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的网上服务。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的事项,申请人申请网上办理的,不得要求其到现场办理;申请材料可以通过市大数据资源平台实时互通共享获取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另行提交。
个人以及企业等市场主体可以自主选择政务服务办理渠道,本市各级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其选择的渠道办理。
本市各级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应当对业务流程关联度高的多个“一网通办”服务事项推行集成办理,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网办理、统一发证,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应当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推行综合窗口服务,实行综合受理、分类办理、统一出件。五、本市探索综合窗口主动服务模式创新,强化审批要素标准化建设,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根据申请人的办事需求,通过市大数据资源平台等渠道,实时互通共享获取相关信息,形成标准、完整、准确的申报材料,实现申请人“信息免填报、材料免提交”,申请事项一次咨询一次办成。六、本市支持“一业一证”改革,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通过“一网通办”平台集成办理。
行业综合许可证集成的信息与相关单项许可证具有同等证明力。行业综合许可证在全市通用。七、本市推行统一的电子证照服务,各级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在“一网通办”服务中需要发放证照的,应当提供电子证照;申请人要求获得实体证照的,应当确保同步发放的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信息一致。
个人以及企业等市场主体能够提供本市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市拓展电子证照在社会化服务领域的应用。八、本市依托“一网通办”平台,推动“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加强各相关部门监管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促进相关领域、行业的监管信息归集和共享,提高监管效能。九、本市加强“一网通办”服务中的数据管理和安全保障,各级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切实维护个人以及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十、本市推广“随申码”的社会化应用,以“随申码”作为个人以及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数字身份识别码,实现一码通办。依托市民主页和企业专属网页,提供个性、精准、主动、智能服务。
“一网通办”服务应当充分兼顾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的使用需求,解决特殊群体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十一、本市健全“一网通办”服务“好差评”制度,实行一次一评、一事一评,拓展评价渠道,完善评价方式,为个人以及企业等市场主体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提供便利,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上海市浦东新区深化“一业一证”改革规定

第一条 为了持续深化“一业一证”改革,推动政府审批服务向以市场主体需求为中心转变,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浦东新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浦东新区在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后深化“一业一证”改革的相关管理服务活动。
本规定所称的“一业一证”改革,是指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和集中审批程序,将市场主体进入特定行业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的改革举措。第三条 浦东新区深化“一业一证”改革,应当坚持需求导向,再造审批管理服务流程,创新制度供给;坚持系统集成,建立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机制,落实放管结合;坚持重点突破,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助力产业发展。第四条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深化“一业一证”改革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深化改革的统筹推进工作机制。
浦东新区审批制度改革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一业一证”改革工作,开展改革满意度社会评价,总结提炼改革创新举措。
浦东新区有关审批部门依据职权或者接受委托,负责具体有关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决定以及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
浦东新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行业综合许可证的具体办理工作。第五条 浦东新区应当根据国家和本市改革部署,编制“一业一证”改革行业清单。
对纳入“一业一证”改革的行业,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应当确定牵头管理部门和协同管理部门。牵头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指导该行业“一业一证”改革中的审批、监管、服务等工作,组织制定统一适用于该行业的综合许可细则,建立健全行业综合许可全流程管理和综合监管制度。第六条 浦东新区应当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开设“一业一证”线上专栏和线下专窗。申请人可以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一业一证”改革行业,获取集成该行业全部准入条件的告知单和申请表,并进行线上办理。
申请人的申请由浦东新区行政审批局统一收件后,各有关审批部门应当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并由行政审批局统一制作、送达行业综合许可证等文书。第七条 行业综合许可证是“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经营活动涉及的多项行政许可的效力集成,是确认市场主体取得相关行政许可、获得行业准营资格的证明。
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对行业综合许可证的效力予以认可,对有关行业准入涉及的单项行政许可不再单独受理、发证;在相关管理服务活动中,不得要求市场主体提供单项行政许可证件。第八条 对纳入“一业一证”改革的行业,浦东新区应当建立行业综合许可证统一有效期制度。单项行政许可设定的有效期,整合为行业综合许可证后可以取消或者延长。
行业综合许可证所整合的单项行政许可变更或者失效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应当同步调整该行业综合许可证的相应信息。第九条 对纳入“一业一证”改革的行业涉及的场所、设备、人员、资金、管理制度等审批条件,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允许申请人以告知承诺书替代证明符合相关审批条件的材料,但是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意识形态安全、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除外。
支持浦东新区探索实行基于“一业一证”改革的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第十条 对纳入“一业一证”改革的行业,应当依托“一网统管”平台,通过“双告知、双反馈、双跟踪”证照衔接机制和“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协同监管机制,实行对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动态监管、风险监管、信用监管和分类监管。
行业监管部门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做好业务系统对接和工作衔接,方便市场主体在公示信息时一并填报经营活动的有关信息。第十一条 浦东新区应当建立深化“一业一证”改革长效机制,针对行业综合许可单轨制、行业综合许可证统一有效期制度、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等改革举措,结合改革创新实践编制改革举措清单,及时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第十二条 本市建立与“一业一证”改革相适应的政务信息共享机制。对纳入“一业一证”改革的行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将市场主体的许可、年报、处罚、信用、电子证照等信息,及时、准确共享至浦东新区有关部门,不得要求市场主体重复填报。
涉及“一业一证”改革的市级相关部门,应当优化完善相关业务应用系统,及时与浦东新区“一业一证”申办系统对接,建立数据交换机制,保障“一业一证”改革的深化实施。

聚焦丨全国首个!这项改革正在形成“山东标准”

当前,“一业一证”改革正成为各地比拼营商环境、改善政务服务的重要战场。
山东在省级层面率先突破,编制公布全国首份《“一业一证”行业综合许可证工作指引》地方标准,印发《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实施方案》,已取得明显成效,接下来应在法治化、便利化、标准化、智慧化上多下功夫,问需于企,以市场主体的需求为中心,优化方案设计和工作流程,推动改革取得更大成效。
破解“准入不准营”的治本之策
“一业一证”改革,是指把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项审批事项、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综合许可证”。
“一业一证”改革体现了商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从商事登记制度“先照后证”改革解决“办照难”问题,到行政许可制度“证照分离”改革解决“-难”问题,再到“照后减证”改革解决“-多”问题,我国商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一业一证”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开办过程中行业准入后的行业准营问题,是破解“准入不准营”的治本之策,是“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的新路径,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首个地方标准
山东自2020年4月30日开始,选取20个行业试点“一业一证”改革,目前已取得显著成效。
在全国首次实现省级层面全覆盖。山东在全国率先突破,实现了全省186个市、县及功能区20个试点行业的全覆盖,2020年共发放行业综合许可证49910张,首批20个试点行业办事环节、申请材料、审批时间分别较改革前压减71%、80%、78%,全年新登记企业数量同比增长11、7%,市场主体近1200万户,市场活力得到充分释放,市场潜能得到有效激发。山东“一业一证”改革的试点经验被纳入《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一省一案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深化放管服改革典型案例。
行业范围不断扩展。2021年1月8日,山东印发《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2021年1月起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新增30个行业,将全省行业综合许可范围扩展至50个行业,提速流程再造,一证准营、全省通用,并于5月1日在全省全面推开。
再造流程,实行“六个一”管理。“一次告知”,整合审批要件,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必须具备的许可条件和材料清单;“一表申请”,将行业市场准入许可涉及的多张申请表归并为一张申请表,简并申报材料,并推行承诺制容缺受理;“一窗受理”,设置“一业一证”窗口,并实行全程帮办代办服务;“一同核查”,合并核查程序,统筹组织市县联动、部门联合,实现多个事项一次核查;“一并审批”,实行并联审批,除即时审批事项外,审批时限依照全流程中最短审批事项用时确定,限时办结;“一证准营”,制发加载集成有效许可信息二维码的“行业综合许可证”,全省通用。
形成了“一门受理”“一门审批”新模式。山东的“一业一证”改革由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牵头实施,实行集中审批,审批职责更明晰,协调更方便。《方案》明确“一业一证”改革由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作为牵头主体,统一协调改革试点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包括会同协同部门制定有关行业实施细则,集成各部门要求的行业准入条件、申请信息要素和材料清单,制定新的行业综合许可办事指南、申请表、审批流程和许可证内容规格样式等,并负责具体受理、审查、审批,实现一个部门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审批,形成“一门受理”“一门审批”的新模式。
问需于企、扩面提质,打造“山东标准”
与此同时,山东“一业一证”改革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在市场主体端,存在着综合许可证在外省的效力问题,即跨省互认的问题;在政府端,存在着行政审批部门的法律地位、法律责任不明确的问题,即行政许可法定赋权的问题等,亟需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加以解决。
推进山东“一业一证”改革扩面提质,应在法治化、便利化、标准化、智慧化上多下功夫,问需于企,多渠道听取市场主体意见,以市场主体的需求为中心,优化方案设计和工作流程,推动改革取得更大成效。
法治引领。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做好改革的法治保障工作。
“一业一证”改革涉及审批流程再造和监管制度创新,在全国和各省、市层面均无直接的法律依据支撑,为此,需要根据改革情况适时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目前,山东省“一业一证”改革被写入《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条第三款,这意味着“一业一证”改革已被纳入山东省的地方性法规,下一步还需进一步细化、完善,真正实现法定赋权。
标准先行。山东已在“一业一证”改革的20个试点行业制订了工作规范,下一步要着力进行标准化建设,起草行业综合许可受理、审查、审批三个环节的标准体系,包括受理环节的行业综合许可目录清单、许可条件和材料清单、申请表等,审查环节的现场审核事项清单、承诺制容缺受理、整改意见、整改情况复审等,审批环节的审批管理、质量、流程、评价、安全、环境等,制定层次分明、内容全面的标准体系,使“一业一证”改革向规范化、标准化推进。
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打造智能审批模式。山东省正在全面谋划实施“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加快建设数字政府,这是“一业一证”改革的技术支撑。
在数据共享方面,要打破“信息孤岛”,拔掉“信息烟囱”,实现跨层级、跨区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共享应用,建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完成国家、省、市三级平台级联,加快推进全省人口、法人单位、公共信息、宏观经济、空间地理、电子证照六大信息资源库建设,实现数据的标准化、结构化。
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推进“一次办好”、“一网通办”,建设“一业一证”网上申办系统,根据市场主体和有关部门的需求不断迭代升级,提升网上申办系统的智能化水平,聚焦便捷查询、自动比对、精准匹配、智慧填表等功能,做到无感申报。选择一批标准化、规范化程度较高的行政许可事项,通过制定统一的标准规范,整合材料,结构化数据,指标化审查,打造无需人工参与的智能审批模式。
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发挥制度叠加效应。探索建立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细则,加强各部门在审批、服务、监管全流程各环节中的衔接,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信息共享,加强监管协作。探索建立信息共享、协同高效的证照监管制度,加快电子证照库、电子印章系统的建设。探索建立承诺制容缺受理制度,将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要依法依规严肃惩处。探索建立行业综合许可审批服务的“好差评”制度,以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评判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形成评价、监督、反馈、整改的评估导向反馈机制,促使政府部门持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大众网)

道路运政一网通办

一、微信扫小程序“道路运政一网通办”或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道运通”APP-,登录选择自然人,实名认证。 3、上传所有证件后点击下一步※ 二、道路运政“一网通办”道路运输驾驶员

“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是交通运输部加快推进道路运输高频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组织开发的软件,进一步提升道路运输政务服务便捷度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获得感。

据介绍,货车司机可以通过关注交通运输部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里的服务,选择“道路运政一网通办”进入小程序;也可直接在微信中搜索“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打开该微信小程序,完成实名认证并绑定运输经营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小程序即可自动关联所属道路运输车辆,当货车年审即将到期前,微信小程序会自动发送年审提醒消息。驾驶员等个人用户实名认证后系统自动关联从业资格证信息,当诚信考核即将到期前,微信小程序会自动发送诚信考核提醒信息。

此外,针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等证件,“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也提供证件到期换证自动提醒服务。

一网通办怎么查综合工时制的审批

个人查企业工时申报可以这样:1、打开自己的主页平台;2、点击工作台中的打卡选项;3、进入打卡页面后找到右上角省略号,选项并点击后选择打卡记录中的月报,即可查看自己的工时考勤系统。薪人薪事就有考勤管理系统(1)《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报表》3份(正反面打印),在填写申请理由时,应重点说明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具体原因,涉及的岗位、人数,以及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工时计算周期、工作方式和休息休假制度。
以下是相关拓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申请特殊工时制度审批条件:(一)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指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二)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特殊工时制度申请材料:(一)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行政许可申请报告、申请表。(二)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三)拟申报特殊工时的岗位说明书及组织架构图。(四)企业工会对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意见(没有成立工会的以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纪要形式提交相关意见);申请不定时工作制度的,需提交申请岗位的职工签名意见。(五)企业《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复印件。(六)单位休息休假作息制度、工资制度(关于特殊工时制度需在其中体现)。(七)采取其他方式保证职工休息休假权利的证明材料。(八)申报特殊工时制职工考勤及对应工资发放表,监察举报争议仲裁情况。(九)申请人填写《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材料交接单》、《授权委托书》,并提交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复印件。

全国道路运政高频事项今起“一网通办”

12月31日起综合许可证一网通办,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简称网上便民运政系统综合许可证一网通办,网址http://ysfw.mot.gov-)正式上线试运行。网上便民运政系统实现了道路运政高频事项“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综合许可证一网通办,进一步深化道路运输“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为道路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网上办事增添便利。
——高频事项“一网通办”。目前,网上便民运政系统已实现普通货运车辆年度审验及年审凭证-,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信誉)考核及考核凭证-,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换发、补发、注销,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补发、换发、变更、注销,普通货运驾驶员学习教育等12个事项综合许可证一网通办的网上办理。2020年底前,网上便民运政系统还将上线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网上申请、国际道路运输行车许可证申领、机动车维修经营网上备案(变更)和注销等业务功能。
——办事服务“一个标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网上便民运政系统对各地道路运政业务的办事流程、办事条件、办事材料、办事时限进行了统一规范,为道路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提供无差别的办事服务。地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配套规章要求,根据《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办理工作指南(试行)》,办理各项业务,力求让道路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网上办事更便捷、更满意。
——跨网办事“一次认证”。网上便民运政系统依托交通运输部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实现了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的对接。用户在网上便民运政系统注册认证并进行登录后,无需重复注册认证,无需反复登录,即可跳转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其综合许可证一网通办他办事窗口办理业务,实现了“一次认证、单点登录、全网通办”。
——运政信息“一站查询”。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交通综合执法机构,以及广大道路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均可通过网上便民运政系统,在线查询道路运输经营者、驾驶员、营运车辆基本信息以及线路标志牌、普通货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评定结论、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等信息。
网上便民运政系统除网站办理渠道外,还将积极拓展移动端办理渠道。目前,移动端渠道已实现了信息查询和验证等服务功能,用户可关注“12328”微信公众号实时掌握办件进展,并可通过微信小程序“道路运政便民助手”查验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年度审验及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信誉)考核凭证。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关于综合许可证一网通办和一网通办行政服务中心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综合许可证一网通办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一网通办行政服务中心、综合许可证一网通办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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