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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如何?
2018年8月29日报道,“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是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总枢纽,将成为联通各地区各部门的信息高速公路枢纽和数据共享交换总线。”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作出全面部署。
推进“一网通办”基于怎样的背景?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难点何在?科技日报记者就此进行加快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了采访。
全国一盘棋,“一网通办”恰逢其时
目前,全国已建成31个省级政务服务平台,30多个国务院部门建设开通加快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了部门政务服务平台。其中,20个地区构建了省市县三级以上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浙江、广东、贵州等地构建了省市县乡村五级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在31个省级平台提供的22152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中,16168项已经具备网上在线预约预审功能条件,占比72.98%,平均办理时限压缩24.96%。一些地方和部门依托平台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等改革措施不断涌现。
在贵州省信息中心副主任、高级工程师吴志刚看来,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在全国已形成普遍共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纷纷以政务服务平台创新政府管理、优化政务服务。但不可否认,管理分散、服务系统繁杂、事项标准不一、数据共享不畅、业务协同薄弱等问题的普遍存在,让政务服务整体效能不强,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现象依然存在。
《2016年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显示,我国电子政务2016年的全球排名为第63位,相较于2014年上升了7位,特别是在线服务指数上升到第29位。从这个排名看,我国电子政务水平已处于全球中等偏上水平,但与我国经济规模世界第二、电子商务规模世界第一的地位相比,显然不够匹配。
为此,此次《意见》提出,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从“线下跑”向“网上办”“分头办”向“协同办”转变,全面推进“一网通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才能少跑路。”贵州智通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同村村”创始人罗永安说,“以往,企业-证照确实很头疼,这次《意见》的出台,给企业带来了福音。”
吴志刚也认为,《意见》的出台恰逢其时,从国家层面实现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强调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总枢纽”地位,从纵向和横向上明晰了国务院部门平台、各省级平台与国家总平台的对接,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我国实施大数据战略、构建“数字中国”以及全面推行电子政务也具有历史性的里程碑意义。
打破“数据割据”,地方对接是关键
“坚持全国统筹”“全流程、一体化”,加快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一网共享”……此次《意见》强调,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是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总枢纽,将成为联通各地区各部门的信息高速公路枢纽和数据共享交换总线。
“近年来,各地区按照省级统筹的原则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各地统筹的方式和深度不一样,还没有真正形成一体化的发展格局。”在国家电子政务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共中央党校电子政务研究中心主任王益民看来,要实现《意见》的要求,各地区和各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做好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工作。
“数据碎片”“数据孤岛”和“数据割据”的现象普遍存在;部门缺乏“大数据思维”,不愿开放、不敢开放内部数据;数据共享开放的过程普遍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在推动数据共享交换和深度融合应用过程中,难题也不少。
作为全国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试点省份之一,贵州首先在体制机制上寻求突破。2014年,贵州省构建了一体化的数据中心体系,建设了云上贵州系统平台,打通了数据开放共享的经脉。这一平台横向联接了65个省直部门,纵向部署了9个市州和贵安新区共享交换平台,已经在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系统上报信息资源6825个。至2017年9月,云上贵州系统平台与国家平台完成网络互通性测试,成为首个正式整体接通国家平台的省份。
此次《意见》还提出要编制全国标准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以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为重点,推动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国家、省、市、县四级统一。对此,王益民认为,在线政务服务标准化是实现一体化政务服务的基本前提,当前我国网上政务服务缺乏统一、规范、权威的标准,这也导致了跨部门、跨地域事项难办理,行政成本高,行政效率受到极大影响,应当逐步推进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化。
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民生的影响
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民生的影响推动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更加便利高效。有利于构建高效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促进政务服务流程优化,通过对关系民生领域的政务服务实施标准化、统一化、规范化。要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优化政务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效能提升为方向,持续强化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以数据驱动为核心,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提升数据治理和安全保障水平,以场景服务为重点,全面优化提升用户体验,让数字化改革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为企业和群众(以下称行政相对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国家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在线平台),推进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国标准统一、全流程网上办理,促进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并依托一体化在线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一体化在线平台由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有关部门政务服务平台和各地区政务服务平台组成。第三条 国务院办公厅负责牵头推进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建设一体化在线平台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营管理体系。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安全保障和运营管理,做好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第四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步骤,纳入一体化在线平台办理。
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第五条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基于自然人身份信息、法人单位信息等资源,建设全国统一身份
认证系统,为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统一身份认证服务,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第六条 行政机关和其他负有政务服务职责的机构(以下统称政务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编制办事指南,明确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条件、办事材料、办理流程等信息。办事指南应当在政务服务平台公布。第七条 行政相对人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提交真实、有效的办事材料;政务服务机构通过数据共享能够获得的信息,不得要求行政相对人另行提供。
政务服务机构不得将行政相对人提交的办事材料用于与政务服务无关的用途。第八条 政务服务中使用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 国家建立权威、规范、可信的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使用国家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制发的电子印章。
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第十条 国家建立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和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
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电子证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制作和管理电子证照,电子证照采用标准版式文档格式。
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证照和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可以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第十二条 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对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文件进行规范管理,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以电子形式归档并向档案部门移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文件不再以纸质形式归档和移交。
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 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以及政务服务数据安全涉及电子认证、密码应用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政务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或者不依法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十五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二)电子印章,是指基于可信密码技术生成身份标识,以电子数据图形表现的印章。
(三)电子证照,是指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证件、执照等电子文件。
(四)电子档案,是指具有凭证、查考和保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行政权力的重要基础是
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不断完善国家行政体制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行政体制的不断完善,有利于健全国家制度体系,提升制度执行能力,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国家行政体制改革,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在深化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服务效能等方面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必须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并部署了完善国家行政体制的重要目标任务。完成好这些目标任务,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不断完善国家行政体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逐步向服务型转变,通过持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动政府服务理念不断强化、服务方式不断转变、服务质量不断提升。进入新时代,建设服务型政府更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基本要求。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就需要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不断完善国家行政体制,将政府工作重点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不断完善国家行政体制。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国家行政体制,一个重要目的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无形的手”和政府“有形的手”有机结合起来,推动资源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特别是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顶住经济下行压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从广度和深度上继续推进市场化改革,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这就需要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关系,不断完善国家行政体制,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使政府和市场各归其位、各展其长。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提高政府治理效能,不断完善国家行政体制。当前,我们正处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面对新时代新使命和更加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必须坚持推进政府自身改革,改进治理方式,使政府治理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这就需要提高政府治理效能,不断完善国家行政体制,着力破解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推动政府转变治理理念、创新行政方式、优化行政流程、依法行使权力,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施政能力和水平。
二、以推进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优化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行政监督体制
完善国家行政体制,必须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不断健全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把机构职责调整优化同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有机统一起来,完善行政决策、执行、组织、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一)以推进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机构职能调整优化在完善国家行政体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多轮机构改革,各方面机构职能不断优化、逐步规范。随着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总体完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主体框架初步建立。要继续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坚持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提高效率效能,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国家机构职能体系。进一步完善国家机构职能体系,要坚持把着力点放在推进优化协同高效上,优化就是要科学合理、权责一致,协同就是要有统有分、有主有次,高效就是要履职到位、流程通畅。推进优化协同高效,要坚持将深化机构改革与职能转变紧密结合、同步推进,把转变政府职能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决破除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提高政府效能。
(二)优化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行政监督体制。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行政监督体制是国家行政体制有机统一的整体。行政决策是行政过程的起点,“无决策,即无行政”,决策也是为行政执行和行政监督提供依据;行政执行是行政决策的具体落实;行政组织是组织结构和组织活动的统一,决策、执行、监督等行政活动都要通过行政组织来实施;行政监督是确保行政执行不偏离行政决策目标的根本保证。我国行政体制在改革中不断完善,实现了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行政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行政体制的重大转变,为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制度保障。但也要看到,国家行政体制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必须坚持优化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行政监督体制,使国家行政体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要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完善行政执行的实施、评价、问责等机制,确保各项政策举措执行有力、落实到位。坚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有效履行国家行政管理职能。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各项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各种行政行为规范、透明。
三、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
部门间协调配合是否密切,事关行政体制的高效顺畅运转。要坚持着眼提升政府整体效能,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顾全大局、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强化政策协调,注重协同推进,确保各项政策取得预期成效。
(一)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理顺了60多项长期存在的部门职责交叉、关系不顺事项,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责任不明、推诿扯皮现象。要在落实部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坚持维护“三定”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按照规定的部门职能范围,推动部门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重点关键,严格履职尽责,不能越位、缺位、错位。确需由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要确定牵头部门,分清主次关系和责任分工,明确责任链条分界点、衔接点,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责任链条无缝衔接。强化工作统筹,完善部门间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信息共享的联动机制,加强重大问题会商,让各部门真正拧成一股绳。
(二)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政策不协同不配套,将导致政策效果大打折扣,甚至影响市场和社会预期。要加强政策制定协调,坚持在服务大局中谋划和推动工作,坚决克服部门利益和本位主义,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要充分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协调一致、达成共识,避免政策冲突、效应抵消。强化政策协同配套,制定和调整政策要充分考虑关联行业和领域实际情况、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建立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使各项政策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在政策制定中要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科学审慎研判政策预期效果和各方面反应,根据轻重缓急、难易程度、推进条件,统筹把握好政策出台时机、力度和节奏,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关切,避免给市场和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科学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及时发现问题、调整完善,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满意度。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行政执法是政府实施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要坚持按照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的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有利于防止执法不公、执法随意、执法扰民。要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执法事项,大力清理已无实施必要的、交叉重复的执法事项,对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时进行清理修订。坚持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完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明确执法依据、执法权力、执法程序和相应责任,并依法及时动态调整。坚持清理规范行政检查事项,完善部门联合检查、随机抽查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合理安排检查频次,减少重复检查,增强行政检查实效。优化改进执法方式,积极探索“互联网+执法”,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依托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提升监控预警能力和科学执法水平。以更加简约规范、公正有效的执法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二)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推进综合执法是全面提高执法效能的有效举措。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组建了市场监管等5支综合执法队伍,涉及30多个执法领域、100多万执法人员,着力解决多头、多层和重复执法等问题。要坚持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合理配置执法力量。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建立健全综合执法主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综合执法队伍间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机制和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坚持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依法界定、合理划分各级政府执法权限,减少执法层级,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执法权限赋予乡镇(街道)。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推动人财物等向一线倾斜,保障基层有足够的资源履行执法职责。
(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同基层和百姓联系最紧密,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的高低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进一步规范和监督执法活动,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执法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要严格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执法职责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加快完善各执法领域尽职免责办法,明确履职标准和评判界线,消除一线执法人员后顾之忧。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严格限定裁量权的行使。坚持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
五、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行政管理和服务水平直接体现了政府治理能力,也关乎政府形象,完善国家行政体制对行政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坚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强有力的行政执行系统,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一)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近年来,随着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政府职能发生深刻转变,政府管理和服务能力有了明显提升。要坚持进一步创新管理、强化服务,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提供公共服务上来,着力为优化营商环境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坚持精简行政许可和审批,对确需保留的许可、证明等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坚持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加快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坚持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不断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审批等制度,让企业和群众来评判政务服务绩效。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二)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我国网民数量超过8.5亿,互联网深度融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政府必须全面加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要坚持政务服务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联网是原则、孤网是例外,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加快打造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为总枢纽的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坚持政务信息联通共享,打破“信息孤岛”,统一明确各部门信息共享的种类、标准、范围、流程,满足地方普遍性政务需求,增强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能力,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坚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切实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健全强有力的行政执行系统。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做好政府各项工作,必须做到言必信、行必果,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要强化工作责任制,及时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在谋划改革发展思路、解决突出矛盾问题、防范风险挑战、激发创新活力上下功夫,着力解决政策实施“最先一公里”问题。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积极推行“互联网+督查”,及时跟踪和反馈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突破“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严格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建立健全奖优惩劣制度,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充分激发和调动各地区各部门从实际出发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完善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严格履行政府承诺,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各级人民政府诚信行政水平。持续改进政风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形成真抓实干、勤政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氛围。
建设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何时能够完成?
《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加快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通过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快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各地区各部门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互联互通,推动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办理,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是全国一体化平台的总枢纽,联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平台,为各地区和国务院部门平台提供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和公共支撑。各地区和国务院部门政务服务平台是全国一体化平台的具体办事服务平台,负责本地区本部门业务办理,依托国家平台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办理。
《指导意见》提出了五年四阶段的工作目标,到2018年底前,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主体功能建设基本完成,实现试点的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广东、重庆、四川、贵州等9个省市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6个国务院部门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到2019年底前,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框架初步形成;到2020年底前,各地区各部门平台与国家平台做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国务院部门数据共享满足地方普遍性政务需求,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建成;到2022年底前,全国范围内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广东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当地是如何做到的?
广东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引领
加快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聚焦省域治理与政府服务两个着力点,探索构建起数字政府“12345+N”
加快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工作业务体系,推动全省数字政府2.0建设,加快全省均衡化发展,推动数字化向数智化加速转变,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广东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省一盘棋推进,打造出独具广东特色的系列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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