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

网友投稿 677 202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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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如何?

2018年8月29日报道,“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是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总枢纽,将成为联通各地区各部门的信息高速公路枢纽和数据共享交换总线。”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作出全面部署

推进“一网通办”基于怎样的背景?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难点何在?科技日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全国一盘棋,“一网通办”恰逢其时

目前,全国已建成31个省级政务服务平台,30多个国务院部门建设开通了部门政务服务平台。其中,20个地区构建了省市县三级以上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浙江、广东、贵州等地构建了省市县乡村五级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在31个省级平台提供的22152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中,16168项已经具备网上在线预约预审功能条件,占比72.98%,平均办理时限压缩24.96%。一些地方和部门依托平台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等改革措施不断涌现。

在贵州省信息中心副主任、高级工程师吴志刚看来,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在全国已形成普遍共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纷纷以政务服务平台创新政府管理、优化政务服务。但不可否认,管理分散、服务系统繁杂、事项标准不一、数据共享不畅、业务协同薄弱等问题的普遍存在,让政务服务整体效能不强,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现象依然存在。

《2016年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显示,我国电子政务2016年的全球排名为第63位,相较于2014年上升了7位,特别是在线服务指数上升到第29位。从这个排名看,我国电子政务水平已处于全球中等偏上水平,但与我国经济规模世界第二、电子商务规模世界第一的地位相比,显然不够匹配。

为此,此次《意见》提出,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从“线下跑”向“网上办”“分头办”向“协同办”转变,全面推进“一网通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才能少跑路。”贵州智通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同村村”创始人罗永安说,“以往,企业-证照确实很头疼,这次《意见》的出台,给企业带来了福音。”

吴志刚也认为,《意见》的出台恰逢其时,从国家层面实现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强调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总枢纽”地位,从纵向和横向上明晰了国务院部门平台、各省级平台与国家总平台的对接,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我国实施大数据战略、构建“数字中国”以及全面推行电子政务也具有历史性的里程碑意义。

打破“数据割据”,地方对接是关键

“坚持全国统筹”“全流程、一体化”,加快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一网共享”……此次《意见》强调,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是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总枢纽,将成为联通各地区各部门的信息高速公路枢纽和数据共享交换总线。

“近年来,各地区按照省级统筹的原则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各地统筹的方式和深度不一样,还没有真正形成一体化的发展格局。”在国家电子政务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共中央党校电子政务研究中心主任王益民看来,要实现《意见》的要求,各地区和各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做好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工作。

“数据碎片”“数据孤岛”和“数据割据”的现象普遍存在;部门缺乏“大数据思维”,不愿开放、不敢开放内部数据;数据共享开放的过程普遍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在推动数据共享交换和深度融合应用过程中,难题也不少。

作为全国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试点省份之一,贵州首先在体制机制上寻求突破。2014年,贵州省构建了一体化的数据中心体系,建设了云上贵州系统平台,打通了数据开放共享的经脉。这一平台横向联接了65个省直部门,纵向部署了9个市州和贵安新区共享交换平台,已经在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系统上报信息资源6825个。至2017年9月,云上贵州系统平台与国家平台完成网络互通性测试,成为首个正式整体接通国家平台的省份。

此次《意见》还提出要编制全国标准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以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为重点,推动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国家、省、市、县四级统一。对此,王益民认为,在线政务服务标准化是实现一体化政务服务的基本前提,当前我国网上政务服务缺乏统一、规范、权威的标准,这也导致了跨部门、跨地域事项难办理,行政成本高,行政效率受到极大影响,应当逐步推进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化。

在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查地址怎么查

有一些网友因私人理由,怀疑伴侣的婚姻状况,但是不方便询问,或者问了心里依旧忐忑,因此想搞明白民政局官网可不可以查出别人的婚姻登记情况。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因为婚姻状况属于个人隐私,民政局是不可能公开这些信息的,因此无论是民政局官网还是线下,一般情况,是 查不到其他人的婚姻状况 。
尽管没法子查其他人,但是 能够查自己的 ,这就要你和对象商量自查。
以下是查询自个儿婚姻情况的方法。
一、在线查询
网上查询婚姻状况主要通过支付宝进行:
1. 在支付宝上搜“国家政务服务”,点击进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
2. 进入平台之后,将左上方的定位设成结婚证申领的地区,比如结婚证在湖南省领取的,就选湖南省;
3. 点击登录,登录完成后,在小程序首页向下滑动会出现“我的证照”版块,点击“添加证照”;
4. 选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假如已经结婚,会有一个“授权关联”按钮出来,授权之后便可以看到电子结婚证;如果是未婚,会看到“您暂无可关联的卡”的字样。
(已婚状态,显示电子结婚证)
(未婚,提示“您暂无可关联的卡”)
电子离婚证的查询同理,这里不再啰嗦了。
把流程走过几遍之后,笔者发现这个小程序会存在不稳定的情况,建议重启小程序、退出登录并重登,多次查询进行确认。
用支付宝在线查婚姻状态不是所有省市都支持,不适用的省市只能到线下去查了。
二、线下查询
本人持合法身份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查询。
不管线上、线下查询均有一个漏洞,那就是假设别人是在X地领取的结婚证,那在Y地就可能查不出来。
那你心里或许有个问题; 结婚证信息还未全国联网吗 ?
就此疑问,在2020年10月23日,民政部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三季度民政重点业务工作进展和四季度相关工作安排,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贾维周介绍,将推动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全国联网互通和功能完善。
从这则新闻可知道,结婚信息全国联网目前还需完善。
上面讲的就是如何查询自己的婚姻情况、结婚证,如果和对象商量自查失败,那你可以暗里向对方的父母、朋友、邻居调查,得到的答复信不信由你了

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民生的影响

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民生的影响推动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更加便利高效。有利于构建高效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促进政务服务流程优化,通过对关系民生领域的政务服务实施标准化、统一化、规范化。要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优化政务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效能提升为方向,持续强化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以数据驱动为核心,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提升数据治理和安全保障水平,以场景服务为重点,全面优化提升用户体验,让数字化改革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宁夏放管服谁牵头的

牵头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8大类共28条措施,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详情如下: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25号)和《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职转办〔2022〕1号)精神,结合各单位工作职责和实际,经厅务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编制公布生态环境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6月底前完成编制自治区级生态环境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汇集到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
牵头单位:法规与标准处
配合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二)清理规范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将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牵头单位:法规与标准处
配合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三)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注重从源头规范行政权力,根据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调整、修订情况,结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力清单以及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确定应承接、认领的政务服务事项,及时调整事项清单和实施清单,清理规范自行设立的事项,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一体化办理。
牵头单位:法规与标准处
配合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二、进一步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化水平
(四)纵深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管理,严控新增或变相增设审批环节。实现投资审批事项线上并联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即时办理、“一网通办。”加快推进以“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为核心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
牵头单位:法规与标准处
配合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五)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区域评估、联合图审、联合验收、并联审批等改革,共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专网信息数据,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定制审批”和简易低风险项目“清单制+承诺制”极简审批,杜绝“体外循环”“搭车审批。”
牵头单位:法规与标准处
配合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六)优化园区项目投资服务。强化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被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和规划审批机关采纳的,入园建设项目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简化。规划环评中的环境协调性分析、环境现状、污染源调查等资料实现环评成果共享。
牵头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七)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确保外商投资企业按照规定平等享受各项支持政策。进一步优化外资投资企业项目服务,对于负面清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以外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
牵头单位:法规与标准处
配合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三、全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八)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精神,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办事指南,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1.自治区层面承接对场所等级属于乙级、丙级的“生产放射性同位素(除医疗自用的短半衰期放射性药物外)许可证核发”的审批权限。
牵头单位: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配合单位:法规与标准处、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2.在自治区范围内将“使用Ⅳ、Ⅴ类放射源和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权限下放至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牵头单位: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配合单位:法规与标准处、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3.在自治区范围内减少“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核发”“废弃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等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办理所需材料要素。
牵头单位: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配合单位:法规与标准处、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
4.优化“排污许可证”许可事项服务,通过建设项目行业特征表实现有关信息系统的衔接,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之间的信息共享,不再要求企业重复填报有关信息。
牵头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配合单位:法规与标准处、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生态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
四、全力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九)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做到应审尽审。对制定的政策措施在实际运行中产生的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各单位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定期进行评估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在厅网站公布。
牵头单位:法规与标准处
配合单位:相关业务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五、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十)全面推进“审管联动”。统筹建立审批、监管和执法闭环管理机制,完善审批、监管、投诉、执法等多部门协同机制,建立告知承诺、审批改为备案在线核查支撑体系,提升“审管联动”整体效能。
牵头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和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
配合单位:法规与标准处、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
(十一)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互联网+监管”、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融合联通,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推行部门联合抽查,持续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实现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牵头单位:法规与标准处、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
配合单位:相关业务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十二)提升重点监管能力水平。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对检验检测和环评机构的抽查力度,坚决打击获证单位、从业人员、评审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监测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配合单位: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
(十三)构建全周期闭环信用监管。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事项中充分发挥信用报告作用,推动信用报告结果异地互认。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对企业出现失信行为并按规定申请信用修复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和复审。
牵头单位:法规与标准处
配合单位: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及相关业务处室
(十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健全完善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抽查,梳理规范现行政府规章设定的罚款事项,建立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系统,实现一个系统数据录入、多个系统推送共享。
牵头单位:法规与标准处和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
配合单位:相关业务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十五)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推动构建包容审慎监管体系,统一生态环境领域执法标准和尺度。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
配合单位:相关业务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十六)建立政府购买生态服务的生态建设激励机制和政策体系。创新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投资运营机制,探索建立生态治理奖惩机制,以考促改,以奖促优,落实以奖代补政策,激发各地各部门工作的主动性和投入的积极性。
牵头单位:科技与财务处
配合单位: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相关业务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六、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十七)迭代升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应用,推动生态环境区级平台与国家平台事项管理、电子证照、好差评等系统功能深度融合,扩展政务数据互联共享、业务协同联动。
牵头单位:法规与标准处
配合单位:生态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
(十八)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2022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
牵头单位:法规与标准处
配合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生态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
(十九)推进电子证照免提交应用。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我的宁夏”政务APP,在准入准营、项目申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探索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证照应用,推动更多事项办理纸质证照“免提交”,申请表单免填写。
牵头单位:法规与标准处
配合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二十)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异地通办。推动“区内通办”“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全面落地,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牵头单位:法规与标准处
配合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二十一)规范开展政务服务评估评价。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形成评价、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衔接的政务服务评价机制。
牵头单位:法规与标准处
配合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七、大力提升数字政府支撑能力
(二十二)强化平台集约化整合管理。全面梳理各类政务平台、移动端、数据库、感知设备、算法模型等数字资源,围绕政务服务、监管执法、资源管理等领域,推进现有政务信息化平台互联互通,依托“我的宁夏”政务APP和“宁政通”APP两大移动入口,推动现有办事、查询、办公、监管等移动端归并整合。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
配合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二十三)优化共性应用支撑功能。完善统一事项管理、电子证照等共性应用支撑系统功能,为政务信息化应用提供支撑。推动生态环境行业数据治理,形成一批可视化数据展示和大数据分析报告,助力政府部门科学决策。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
配合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法规与标准处
(二十四)全面扩展政务数据共享应用。扎实开展政务数据资源挂接活动,不断丰富自治区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资源。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的政务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可靠交换和安全共享。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信息与应急中心
配合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法规与标准处
八、切实优化公共服务
(二十五)营造良好创业创新化境。探索在环保、安全生产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依法制定惩罚性赔偿和内部举报人制度的具体办法。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依法惩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
配合单位:相关业务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二十六)在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建立完善全链条、全流程监管体系,并探索制定行业信用监管标准化工作规范,提高监管效能。以自动监控、移动执法信息为主要内容,利用重点污染源督办服务工作平台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超标(异常)数据开展非现场监管工作。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生态环境监管活动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减轻企业负担。对符合准入条件的排污单位和项目,实施减少、免除现场检查,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
配合单位:相关业务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九、强化要素综合保障
(二十七)不断强化法治保障。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清理和修订。
牵头单位:法规与标准处
配合单位:相关业务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二十八)强化效能目标考核。结合年度改革任务,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及时推进改革任务落实,并纳入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
牵头单位:法规与标准处
配合单位:办公室、综合处 关于认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认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认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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