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方案6(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七个统一)

网友投稿 882 202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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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政务服务事项的一体化办理事项信息的发布有哪些

日前,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郑州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17—2019年)》,计划到2019年,初步完成“一云一网一图一库”的架构,建成以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城市管理精细化、决策支持科学化、产业经济高端化为支撑的智慧城市体系框架。

一、提升城市信息基础设施水平

一云

即郑州智慧城市云中心。建设统一的郑州智慧城市云中心,提供基础设施、信息安全、数据共享交换、大数据分析挖掘、软件支撑、应用业务和运行维护保障等服务。2019年,基本形成郑州智慧城市云服务生态体系。

一网

即全市一套基础网络体系。以郑州智慧城市云中心为关键节点,实现部门专网与政务外网的互联互通。利用政法网现有光缆资源,建立基于政法网传输通道的政务外网基础网络体系,逐步推进具备条件的承载非涉密业务的政务网络纳入电子政务外网。

一图

即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在“数字郑州地理空间框架”基础上,整合大比例尺矢量数据、高分辨率影像数据、地名地址数据、三维数据、地理国情数据、历史数据、远景规划数据、物联网节点数据等有关信息。2019年,全面推行地理信息系统,实现全市“一张图”。

一库

即智慧城市基础数据库。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标识的人口基础信息库,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的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建立宏观经济数据库;建立健全住建、规划、国土、交通、城管以及其他相关业务专题数据库。

二、提升惠民便民服务水平

1、互联网+政务服务

推动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围绕“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总体目标,建设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2017年,建设完成电子证照库,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达到90%以上,完成政务一体化办公平台建设并进行试点。2018年,以网上审批为切入点,实现98%以上的公共服务事项一口式受理、全区域通办;政务一体化办公平台全面覆盖所有政府部门。

2、智慧交通

充分利用涉及交通出行的各类数据信息,为城市交通路网规划、公共交通线网布局、市民出行精准服务、城市道路智能管理提供决策支撑。2017年,完成智能交通诱导系统,完成网络预约出租车行政审批监管平台、“交通一卡通”及电子站牌试点建设。2018年,建设交通运输指挥中心,建设重点车辆监管系统,逐步完善交通信号控制、智慧诱导等系统。2019年,扩大公交站台电子站牌的应用范围。

3、智慧健康

2017年,重点建设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分级诊疗应用信息平台、居民健康卡平台,实现试点医疗机构的互联互通;整合试点医疗机构的就诊卡和居民健康卡,实现医院挂号、诊疗、结算等服务一卡通;建设试点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平台、养老服务综合管理平台、未成年人保护服务平台。

2018年,完成医疗一卡通建设;实现重点人群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建设殡葬服务管理平台。

2019年,全面完成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建立完善居民全程健康档案,实现每个家庭拥有一名合格的家庭医生,每个居民拥有一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一张服务功能完善的居民健康卡。

4、“智慧郑州”智能门户

2017年,启动“智慧郑州”手机超级APP建设,整合停车、乘车、天气预报、实时空气质量、交通违章以及水费、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缴纳,体育场馆、健身设施、社保等信息服务。2018年,整合个人信用查询、社保公积金查询及缴费、医院预约挂号、政务服务办理、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体育赛事等信息服务。2019年,实现医疗、交通、教育、旅游、政务、体育、社会治安等各类信息服务全覆盖。

5、智慧教育

构建全市教育资源共享服务应用系统,促进与京津区域的协同发展,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2017年,完成直属学校数字校园示范性建设。2018年,完成市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市内八区数字校园全覆盖。2019年,数字校园覆盖全市所有学校。


三、提升城市精准管理水平

1、智慧城管

2017年,建设城市排水管理系统、执法队员电子标识项目;完成智慧城管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建设以及火车站站前地区指挥平台等建设。2018年,完成高架桥自动喷淋系统、餐厨垃圾在线监测系统、垃圾处理设施在线监测系统、渣土车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完善城市排水管理系统感应端布设、模型分析;开展智慧灯杆一体化试点建设。2019年,逐步推广智慧灯杆一体化建设;完成城市排水管理系统建设。

2、智慧治安

加快推动“雪亮工程”,整合政府和社会视频资源,建立常态化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2017年,完成“雪亮工程”试点建设;推广社区智能门禁、电动车身份管理等系统。2018年,推进视频图像信息及各类数据资源深度应用。

3、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

构建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等分类产品追溯体系。2017年,建立追溯数据采集指标、编码规则、传输格式、接口规范等共性基础标准;以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白酒等产品为试点,建成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2018年,完成食用农产品、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设,对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大宗农产品进行试点。2019年,全面覆盖各类重要产品,形成全品种、全过程完整追溯与监管链条。

4、社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2017年,深化完善市社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统计分析、联合惩戒、信用评估、行业监管、协同办公功能,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2018年,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信用服务机构的采集信用信息的机制。

四、提升政府科学决策水平

1、智慧环保

2017年,建设完成市级环保工况监控管理平台、市级能源监控管理平台、节能减排分析挖掘平台,实现对国省控重点企业在线监控。2018年,推进重点区域、重点生态环境指标的实时监测,初步形成环保网格化的管理体系。2019年,开展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

2、“多规合一”信息平台

全面融合发改、规划、国土、环保、建设、交通、市政、林业、农业、水利等部门专项规划对空间管控和用地阶段的并联预审要求,建立基础库、“多规合一”成果库、部门规划成果库、审批成果库、项目库和预审意见库。

3、供给侧大数据分析决策平台

2017年,启动供给侧大数据分析决策平台建设,实现经济运行透视、企业绩效分析、运行决策分析、降成本仿真沙盘推演等功能。2018年,根据平台运行情况,逐步完善系统功能,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4、智慧城市运行(应急)指挥中心

2017年,完成指挥中心基础设施、常态运行综合监控分析系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智慧安监管理平台、综治信息应用管理系统建设;完成智慧消防安全服务云平台建设,接入全市火灾高危单位。2018年,完成水资源信息监测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常态监测、应急指挥管理体系;完善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接入全市重点消防单位。2019年,逐步完善智慧城市运行(应急)指挥中心功能,建立高效运转的智慧消防云平台服务体系和智慧消防大数据分析平台。

五、提升产业经济 发展水平

1、智能制造

支持信息化基础较好的企业加快生产设备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积极发展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云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发展面向产品的在线服务、远程维护等新业态。2018年,积极推进省试点企业的公共云服务平台建设。

2、电子商务

推动电子商务应用在全省乃至全国处于先进水平。2017年,建设交易服务平台、进出口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启动农业试点工作。2018年,建成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生态体系信用、交易、产品三大数据库,搭建以海外仓为支点的目的国配送辐射网点。2019年,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园区,构建孵化器、加速器。

3、智慧旅游

建设智慧旅游管理和服务平台,对景区客流量、游客行动轨迹、兴趣热点等数据进行采集、分析、预测和预警,提升旅游公共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快速响应和及时处置能力。

4、智慧农业

2017年,在河南多地实施农业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程,建成益农社标准店20个、专业店50个、县级中心3个,建成乡镇标准化区域站45个。2018年,建成数字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零距离服务智能系统、智耕系统、测土配方系统、土地确权和土地流转及新型农合组织系统等。

5、大数据众创服务平台

围绕政务数据开放和开发,建设数据采集平台、数据开发平台、产品孵化平台、企业云应用平台。2018年,完成大数据众创服务平台建设。2019年,加大数据资源开放力度。

金鹏信息智慧政务解决方案

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民生的影响

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民生的影响推动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更加便利高效。有利于构建高效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促进政务服务流程优化,通过对关系民生领域的政务服务实施标准化、统一化、规范化。要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优化政务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效能提升为方向,持续强化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以数据驱动为核心,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提升数据治理和安全保障水平,以场景服务为重点,全面优化提升用户体验,让数字化改革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河南政务服务网

https://www.henan.gov-/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河南政务服务网是由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主办、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承办的门户网站。该门户网站打造为河南省、市、县、乡镇、村五级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精神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方案6,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优质便捷高效的“跨省通办”服务,最大限度利企便民,结合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方案6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为导向,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聚焦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创业和便利企业跨地区生产经营,创新政务服务供给模式,从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手,持续推进“跨省通办”,实现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

2021年年底前,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并结合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方案6我省工作试点情况,确保75项全国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持续优化已实现“跨省通办”的政务服务事项。积极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与邻边接壤、劳动力集中输入输出、东西部协作地区之间实现“跨省通办”。

2021年以后,其余8项全国高频政务服务事项逐步实现“跨省通办”,推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方案6我省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全面开展,服务更加成熟、精准,有效支撑区域协调发展和跨省业务协同办理,切实满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如何更好地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

日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对各地区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行规范,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动构建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全国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
总体目标
重点任务
根据总体目标,围绕构建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以服务驱动和技术支撑为主线,重点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业务支撑体系、基础平台体系、关键保障技术体系、评价考核体系四个方面内容。以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规范化发展能力,以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提升协同化治理能力,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整体化服务支撑能力,以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提升流程化约束能力,以政务数据开放和应用提升智慧化服务能力。
主要内容
“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主要实现政务服务统一申请、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等功能,其主要内容如下图所示:
总体构架
“互联网+政务服务”总体层级体系图
“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系统组成图
“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技术架构图
关键保障技术
《指南》的实施有助于逐步实现政务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协同化,使政务服务流程更加优化,服务形式更加多元,服务渠道更为畅通,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助力“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
金鹏信息智慧城市解决方案

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为企业和群众(以下称行政相对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国家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在线平台),推进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国标准统一、全流程网上办理,促进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并依托一体化在线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一体化在线平台由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有关部门政务服务平台和各地区政务服务平台组成。第三条 国务院办公厅负责牵头推进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建设一体化在线平台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营管理体系。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安全保障和运营管理,做好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第四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步骤,纳入一体化在线平台办理。
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第五条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基于自然人身份信息、法人单位信息等资源,建设全国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为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统一身份认证服务,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第六条 行政机关和其他负有政务服务职责的机构(以下统称政务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编制办事指南,明确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条件、办事材料、办理流程等信息。办事指南应当在政务服务平台公布。第七条 行政相对人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提交真实、有效的办事材料;政务服务机构通过数据共享能够获得的信息,不得要求行政相对人另行提供。
政务服务机构不得将行政相对人提交的办事材料用于与政务服务无关的用途。第八条 政务服务中使用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 国家建立权威、规范、可信的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使用国家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制发的电子印章。
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第十条 国家建立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和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
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电子证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制作和管理电子证照,电子证照采用标准版式文档格式。
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证照和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可以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第十二条 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对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文件进行规范管理,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以电子形式归档并向档案部门移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文件不再以纸质形式归档和移交。
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 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以及政务服务数据安全涉及电子认证、密码应用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政务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或者不依法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十五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二)电子印章,是指基于可信密码技术生成身份标识,以电子数据图形表现的印章。
(三)电子证照,是指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证件、执照等电子文件。
(四)电子档案,是指具有凭证、查考和保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青岛政务服务网

青岛政务服务网入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方案6:http://qdzwfw.sd.gov-/qd/public/index/statichtml/index_qd


青岛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规划

(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对标国际一流水平,以制度创新为重点,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政务服务中感受到高效便捷与公平正义,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聚焦“办事方便、法治公平、成本竞争力强、宜居宜业”四项基本要求,实施“政务服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创新创业环境”四大提升行动,力争到2024年,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在全球范围内集聚和配置各类资源要素能力明显增强,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青岛经验”,营商环境竞争力在全国第一方阵持续进位争先,成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城市典范。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办事方便,实施政务服务环境提升行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更高水平推动营商环境数字化转型,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对政务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1.全面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全面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实施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改革,开展审批服务行为、线上线下及融合服务规范化建设,推广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免证办”“就近办”等便利化服务。

2.创新实施政务服务“一张网”。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扩大“跨域通办”范围,实现电子证照互通互认,推广“集成套餐”“扫码亮证”“一证通办”“无感通办”等便民服务应用,形成全市政务服务审批、监管“一张网”。

3.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组织编制并动态调整市、区(市)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依法依规探索政务服务事项差异化赋权新模式,变“单一事项碎片化赋权”为“一整件事完整链条赋权”。

4.打造行政审批数字化转型“青岛模式”。发挥相对集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势,建设青岛市智慧审批平台,创新开展存量电子证照数字化治理,加快推动与其他省市行政审批平台的互联互通。

5.在省内率先建成“无证明城市”。聚焦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服务事项,通过告知承诺、电子证照等方式办理,无需再开具、出示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再造企业登记注销流程。在全国率先试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智能表单”改革新模式。建立“企业注销一件事”专区,实现企业注销一网通办。探索个体注销简易办、证照注销联合办。

7.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智能化改革。实施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最多70天”改革,深化策划生成、多测合一、“12+N”市政报装主题服务,实行“6+N”联合验收改革,全面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监管方式相统一。

8.实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制度。按规定将配套设施、设备安装等五大类建设工程项目列入许可豁免清单,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加快项目开工建设。

9.探索推行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师负责制。引导鼓励设计单位或者建筑师提供(参与提供)从前期咨询到运营管理的全过程服务。按规定取消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施工图审查,对其他项目施工图后置审查。

10.依法依规开展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制改革。精简申请材料,实行告知承诺,简化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流程。

11.探索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管结合新模式。将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评估评审由“单体评估”变为“区域评估”,申请后评估评审变为申请前服务。对需要报审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集中管理,实施现场审批服务和监管。

12.实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改革。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推行“区域规划环评+告知承诺审批”管理模式,依法依规探索对园区或者工业楼宇引进的同类型小微企业项目进行打捆环评审批。

13.推进建设项目用电服务改革。实施重点项目“电力预装”服务。扩大告知承诺制、并联审批服务范围,在有条件的地区将高压用电审批范围由10kV调整至35kV。推出多元化电费金融产品,丰富线上交费渠道。

14.推行项目直通车服务。对省市重点项目及专项债储备项目开展并联审批、挂图作战。通过进现场、送政策、解难题、促开工服务,打造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方案6我市建筑许可“轻松办”优质服务品牌。

15.实施市政公用“多审合一、一事全办”。建设“市政公用报装一件事”专区。全面推行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证办、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零感知托管服务。

16.实施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深化涉企不动产登记高频事项“全程网办”,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网通办”,推动不动产登记“跨域通办”。建立不动产登记主题数据库,依法依规探索建立不动产登记高效核验制度。

17.深化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以不动产单元代码为数据关联字段,构建新建项目全生命周期业务高效协同、系统共享集成的管理机制。

18.推进警务服务“掌上办”“一窗通办”。将公安专科服务窗口调整为综合服务窗口。创新出入境服务方式,在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上合示范区等功能区增设外国人签证点。

19.创新智慧办税服务模式。在全国首推“国际税收业务”服务模块。创新推出税费享受提醒、人工智能风险监控一体化服务模式。推行“办问协同”服务,打造办税辅导和咨询服务新模式。

20.扩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共享功能。推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信用中国(山东青岛)网站、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市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支付信息网上查询,综合信用信息评价结果、行业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有效应用。

21.拓展“青岛政策通”平台综合服务功能。优化升级“青岛政策通”平台,设立“免申即享”专区,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和专门账户,实现“企业不申报、资金及时到”。

22.建设全市一体化高效数字机关。建设一体化网上政务综合服务平台、移动端综合服务平台、政府职能运行智能监管平台,深入推进机关办文、办会、办事“网上办、掌上办”,全面实现政府职能运行全流程监管。

23.依法依规探索制定行政审批部门行政许可退出工作规程。健全审管衔接机制,明确行政许可退出适用情形、实施主体,规范操作程序,推动解决行政许可工作“重准入、轻退出”问题。

24.持续提高政务服务监管效能。督导行业主管部门等监管责任和属地政府监管责任落实,推进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金融监管,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25.打造专业化营商环境服务团队。试点首席审批服务官制度,实行“首问负责、一诺到底”。组建青年政务服务团,延伸政务服务链条,为企业提供定制化、专业化政务服务。

26.优化政务服务机制。建立企业政策服务专员、金融服务专员(金融辅导员)、政务服务专员、法治体检专员服务机制,搭建青年政务服务驿站、营商环境热线等新型服务平台,将营商环境服务链条延伸到政务服务一线。

(二)聚焦法治公平,实施法治环境提升行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7.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建立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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