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管局备案要求
# 1. 企业备案
# 主体相关
-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 服务负责人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需要服务负责人授权书。(注:ICP 负责人即服务负责人)
- 服务负责人和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及证件号码都不能为其他主体备案过。
- 服务负责人可以有自己个人的备案,但不可以出现手机号码跟自己以外的任意一个人重复。
- 法人年龄不满18周岁的,可以作为服务负责人正常备案;服务负责人非法人的不能使用未成年人。
- 服务负责人已过退休年龄不支持备案,建议更换服务负责人(男60岁,女55岁)。
# 证件相关
证件必须是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支持复印件。
# 通信地址相关
- 地址必须精确到门牌号码。
- 自贸区、空港经济区需修改为滨海新区。
- 若通信地址为 “华苑” 地区,请根据所处环线位置选择所属区域:环内为南开区,环外为西青区。
- 在校学生备案,通信地址中应写明所在院系、班级信息。
- 通信地址不能带有 “市辖区”,需修改为实际城区。
# 网站开关站相关
- 未备案域名须关站。
- 已完成备案网站内容需与备案信息相符。
# 网站名称相关
网站名称须使用3个以上汉字命名(包含3个)。
# 主体特殊要求相关
同一个主体下只能有一个备案,存在多个备案号的,必须要先去注销其中一个,再提交接入、新增网站备案。
# 网站相关
一个网站有多个 IP 地址且地址是不同省份需要备注说明。
# 联系方式相关
- 应急联系电话需填写不同于主体负责人联系方式1和服务负责人联系方式1的号码。主体负责人和服务负责人的应急联系电话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如相同需在主体备注处备注说明应急电话使用人及关系;如不同,需分别在主体备注处和网站备注处备注说明对应的应急联系电话使用人及关系。备注示例:应急联系电话手机号使用人为XXX公司员工XXX。
- 单位备案应填写单位员工的号码。
# 变更相关
企业变更为企业只接受更名,需要同时附更名函;其他情况不允许变更主体。
# 2. 个人备案
# 主体相关
- 未满18岁(已满16岁)的网站负责人可以正常备案,无需提供监护人信息。
- 个人未满16周岁不能备案。
# 网站相关
- 须在网站备注中标明:“本网站是个人网站,不含有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若在核实中发现网站中含有企业、单位等信息,本人愿接受以虚假信息进行备案,注销网站,并将主体和域名加入黑名单的处罚。”。
- 不能使用资讯、网站、网络、网址、爱好者、作品展示、论坛、社区、工作室、平台、主页、热线、社团、导航、分享这种的格式命名。
- 网站名称中不能带有博客、论坛、在线、社区、交流等字样,若要带有此类信息,需提交前置审批文件。
# 通讯地址相关
- 在校学生备案,通信地址中应写明所在院系、班级信息。
- 通信地址不能带有 “市辖区”,需修改为实际城区。
# 联系方式相关
- 应急联系电话需填写不同于主体负责人联系方式1和网站负责人联系方式1的号码。主体负责人和网站负责人的应急联系电话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如相同需在主体备注处备注说明应急电话使用人及关系;如不同,需分别在主体备注处和网站备注处备注说明对应的应急联系电话使用人及关系。备注示例:应急联系电话手机号使用人为XXX公司员工XXX。
- 个人备案应急联系电话建议填写网站主办者直系亲属号码,如无法填写直系亲属电话号码,可填写同姓氏亲属关系的电话号码;备注示例:应急联系电话手机号使用人为XXX,与网站主办者关系为XXX。
# 变更相关
- 个人变更为企业,需要上传域名证书,证明这个域名目前归属企业所有可以接受变更。
- 个人变更为个人,如域名所有人已变更建议注销后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