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回族自治区管局备案要求
# 1. 企业备案
# 主体相关
- 负责人需年满18周岁。
-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 服务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时,需要提供服务负责人授权书。(注:ICP 负责人即服务负责人)
# 网站相关
- 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 新增网站时已备案的网站必须能够打开访问且与备案主体性质保持一致。
- 企业必须写法定代表人;其他单位写上级主管单位全称。
# 联系方式相关
- 应急联系方式需与联系方式1不同,应急联系方式必须为可联系到相关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可以是本人、家人、同事的联系方式。
- 如果主体负责人与服务负责人不同,需提供不同的联系方式1,应急联系方式可以填写同一个,但是需与主体及服务负责人的联系方式1不同。
# 变更相关
- 进行备案主体信息变更,域名所有者须属于备案单位。
- 接入备案或无主体新增备案时,如果原备案使用旧证件备案,现已更换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需注销原备案号再提交备案,或去原接入商变更主体证件为最新。
# 宗教类备案相关
若网站从事宗教等相关内容,须获得自治区宗教事务局审批同意。宗教事务局咨询: 0951-5065691。
# 2. 个人备案
# 主体相关
- 负责人需年满18周岁。
- 个人备案须是本自治区证件,非本自治区证件须提供房屋租聘协议(1年以上)或房屋购买证明,上传至主体负责人证件处。
# 网站相关
- 个人(首次备案、新增网站)备案总数(包括已备案的网站)大于等于3个的需要提供详细说明网站及域名实际用途。
- 新增网站时已备案的网站必须能够打开访问且与备案主体性质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