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管局备案要求
# 1. 企业备案
# 主体相关
- 负责人需年满18周岁。
-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 服务负责人为非法定代表人需上传服务负责人授权书。(注: ICP 负责人即服务负责人)
# 证件相关
- 个体工商户一律以企业备案,无字号须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并备注原因。
- 营业执照必须有字号,有公章。如无则需到工商局更换成最新版的三证合一的执照。
# 网站相关
- 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一致。
- 首次备案和新增网站,每次只允许备案一个网站,一个域名。
# 网站开关站相关
未备案域名须关站。
# 变更相关
企业变更为企业只接受更名,需要同时附更名函;其他情况不允许变更主体。
# 前置审批相关
- 单位名称、经营范围、网站名称涉及到前置审批内容,但是实际不涉及前置审批内容,不支持情况说明,需客户去工商核减经营范围。
- 单位名称、经营范围、网站名称、网站备注、网站服务内容涉及电子商务、商城、网上销售/零售/贸易等,需要上传电子商务情况说明书。内容必须包含:网站内容为单位门户网站/仅销售营业范围内产品/不销售任何产品,不涉及第三方商家入驻,无第三方付款。如有涉及,一切责任自行承担。书写完成后加盖公章上传即可。
# 网站服务内容相关
网站服务内容除 “单位门户网站”,其余需备注网站内容。
# 联系方式相关
- 企业备案的主体跟服务负责人为同一个人,需要有两个不同的联系方式(可以在应急联系电话处填写不同于联系方式1的手机号码,主体和服务联系方式1填写一致号码,应急电话填写一致号码)。
- 主体负责人和服务负责人不是同一人,需填写2个不同手机号码(主体负责人联系方式1及应急联系电话,需填写两个不同的联系方式,服务负责人联系方式1及应急电话,需填写两个不同的联系方式。可以重复填写,例如,主体联系方式1为 A 电话和应急联系方式为 B 电话,服务联系方式1为 B 电话和应急联系方式为 A 电话)。
# 2. 个人备案
# 主体相关
负责人需年满18周岁。
# 证件相关
办理个人备案证件地址非湖北省,则需上传居住证明。
# 网站相关
- 首次备案和新增网站,每次都只允许备案一个网站。
- 个人网站服务内容 “个人空间/博客”,其余必须加备注,说明网站内容。
# 变更相关
主体个人 A 不允许变更为主体个人 B,个人不允许变更为企业。